瓊瑤發表聲明:已委托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
4月28日,瓊瑤發表聲明,宣布已委托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正式啟動法律程序維護其小說《梅花烙》的版權權益。此前《宮鎖連城》編劇于正稱這次事件“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有律師表示,從法律上來說,于正不構成侵權。
4月28日,瓊瑤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正式提告于正侵權。
4月28日14時,瓊瑤通過其電視劇花非花霧非霧官方微博發表聲明,正式提告于正侵權,宣布已委托專業律師控告《宮鎖連城》侵權方,正式啟動法律程序維護其小說《梅花烙》的版權權益。
該事件最早源于《宮鎖連城》主演之一戴嬌倩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宮鎖連城》故事內核脫胎于《梅花烙》。之后被該劇編劇于正駁斥靠“詆毀別人提升自己(的名氣)”。
4月15日,瓊瑤首度開腔,通過@花非花霧非霧微博公開發表《寫給廣電總局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她列舉了5條《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的例證,并表示相關劇本證劇將交附廣電總局核查,要求停播該劇。
同日,于正的前合作人李亞玲在發微博力挺瓊瑤,“早在2009合作《大丫鬟》時,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制作,被我拒絕。后來我另創作了《大丫鬟》給他。他說我這樣自命清高成不了大事,還說抄襲只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
作為此次“抄襲事件”的被舉報對象,于正也以微博進行否認,稱此為“這絕對只是一次巧合和誤傷”。于正稱,“偷龍轉鳳”這個橋段源自與演員張庭聊天的靈感,后者想重拍《絕色雙嬌》,在這個故事里也有偷龍轉鳳的橋段。對此,張庭回復其“和于正確實討論過《絕色雙嬌》重拍之事,至于《宮鎖連城》,由于業務繁忙,還沒來得及看。”
于正還表示,《宮鎖連城》的劇本已于第一時間交給過瓊瑤的公司創翊文化,在得到瓊瑤方面對劇本和合作的肯定之后,還與其旗下藝人麥迪娜簽訂了演出合約。但是,創翊文化經紀部總監傅琢玉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阿姨(指瓊瑤)并沒有看到這個本子。”
4月28日,瓊瑤表示,已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團隊代理其在大陸的版權維權事宜,正式啟動法律程序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自今日起,盈科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王立巖律師代表我發言”,不再接受媒體訪問。
瓊瑤在聲明函中指出,“最近一周來,不但侵權劇集的首播衛視沒有停止播出,網絡與其他播出平臺又開始或計劃播出該劇,侵權對我造成的身心傷害進一步加劇。敬告正在或計劃播出《宮鎖連城》劇集的播出單位,尊重智慧財產權,停止侵權劇集的播出安排,否則,代理律師將有權基于本人的授權啟動相應的訴訟追責程序。”
律師看法:從法律上來說,于正不構成侵權
對于于正是否構成侵權,《人民日報》記者采訪了南京中祥律師事務所翁冶中律師,他認為,從法律上來說,于正不構成侵權。
“瓊瑤舉報于正抄襲,這主要是涉及劇本方面的抄襲,還是屬于文學作品的范疇。目前法律在著作權的保護中,只保護表現形式,不保護中心思想。”翁冶中解釋,所謂表現形式,就是在文字上對于事件的描述;而中心思想則包括故事的情節設置、框架搭建等。翁冶中舉例表示,如果瓊瑤寫了“太陽冉冉升起”,于正照抄了這句話,就屬于抄襲;但如果于正寫了“太陽從天邊慢慢升起來了”,這就不算抄襲。“所以雖然瓊瑤表示于正的《宮3》的主角設置、主角關系、支線任務設置都與其《梅花烙》如出一轍,但這些都屬于中心思想層面的,所以不能構成侵權。”
翁冶中表示,著作權是有壟斷性的,但是從法律上來說,又不能用壟斷阻斷傳播,所以這種只保護表現形式、不保護中心思想的方式,也一直是業內有爭議性的話題。
“雖然從法律上不構成侵權,但在道德層面上是必須對任何抄襲行為進行聲討的。編劇創作的劇本,是其個人生活思想的凝結,任何人用不光彩的方式抄襲,都是對創作者的不尊重,也是對觀眾的不尊重。”
對于這種侵權難以界定的現狀,《新京報》社論介紹了英美國家在版權領域的維權方式。“訴前禁令”是維權者經常請求法院采取的一種行為。只要維權者有足夠的證據并提供一定保證金,法院就可以下達禁令,阻止涉嫌剽竊的作品一切發行渠道。在編劇行業中,一旦禁令下來,涉嫌剽竊的影視劇不管事先花了多少錢拍戲,也不管制片方是否知情,都需要法院查明或當事人之間達成和解后才可以繼續播出。如此一來,剽竊的違法成本就會變得很高。國內雖然在《民訴法》修改后加入了訴前禁令制度,不過法院適用情形過于謹慎。
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