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養兒富養女? 物欲應與家境相匹配 品性能力當為教養核心
物欲人皆有之。但培養孩子的一個目標,應該使其物欲與能力相匹配,而不是在未成年時與一個家庭的“超前消費決心”相匹配,這可能導致成年后的物欲遠遠超出了TA的收入能力
(本文首發于2022年1月6日《南方周末》)
責任編輯:陳斌
對子女的教育都應該是在家境容許的前提下,滿足其正常物質需要,但更要注重其品性、精神上的成長。
有句“古訓”:“窮養兒富養女”,生命力和誘導力無比強大。然而我們很少想過,對這句話的理解是容易走偏的。
主流的理解似乎是:極盡所能讓女兒備受物質呵護,讓小子提早感受“窮困”滋味,接受磨礪。理由是,被富養的女兒自小不缺物質長大也就不貪小利,更不會被登徒子利誘走;被窮養的兒子經過特別考驗后具有更堅強的意志。這真是太理想、太天真了。
這樣“窮養”首先是靠不住的。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做家長的盡力滿足兒子的正當需求,例如城里的家長為有特長的兒子報書畫班、足球班。若是以“窮養”為法則,寧可犧牲孩子的興趣愛好,也要保持“窮養”的尺度,那就是犯傻。人生每個階段的成才、出彩機會總是有限的,你自以為是的對孩子的“磨礪”,讓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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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游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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