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動車組乘客遲到車票作廢旅客質疑新規太霸道
鐵路乘車新規定引來眾多質疑,“乘客遲到車票作廢”,那么如果乘客正點進站火車卻晚了點,為何只是道歉了事?”“動車票就能享受更好的改簽政策,是否歧視其他旅客?”
從今天起,乘坐除動車以外的普通列車誤了點,車票將作廢,而此前普通列車旅客如辦理改簽,最晚可在開車后2小時內。
據了解,鐵道部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從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程》和《細則》在旅客購退票、乘車、改簽等方面都做出了調整。
其中,最受人們關注的是關于車票改簽方面的調整。據新華網11月30日報道,新規定要求“如不能按時乘車,須在開車前辦理退票或一次改簽手續。只有特殊情況,比如因病并持有醫院證明,在站長同意可以在開車后2小時內辦理。”
而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則不受開車后2小時內限制。
此前沿用的1997年版的規定是,“辦理改晚乘車簽證手續時,最遲不超過開車后2小時”。
只許火車晚點 不準乘客遲到
據解放日報下屬的《新聞晨報》報道,對于鐵路部門新增的規定,網上質疑聲音很大,認為相關的新規有霸王條款的嫌疑,鐵路部門是在“嚴于律人、寬于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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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wangq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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