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蘋果經銷商被判侵權 上海案件22日開庭
目前,深圳唯冠已在深圳、惠州、上海分別提起了對蘋果iPad商標侵權訴訟。其中,惠州中院近日已經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經銷商順電惠州家華店侵權。據唯冠的代理律師透露,唯冠下一步還會在國內包括北京等主要城市起訴。
2月16日,廣東省惠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蘋果經銷商深圳市順電連鎖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家華分店(簡稱“順電惠州家華店”)和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商標侵權,要求順電惠州家華店停止銷售蘋果iPad相關產品。這是iPad商標糾紛開始至今,第一家被法院判定敗訴的蘋果經銷商。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肖才元為深圳唯冠代理此案。廣和律師事務所稱,鑒于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系蘋果公司iPad產品的中國總經銷商,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構成侵權,意味著中國市場上全部iPad產品的銷售均構成對唯冠注冊商標權的侵權。
2011年年底深圳中院一審判決蘋果訴深圳唯冠商標侵權案敗訴,二審將在2月29日開庭。近日深圳唯冠已在各地展開反擊,但沒有將矛頭指向蘋果公司,而是對準了蘋果在國內的各級經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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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上官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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