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雀想不死也難
麻雀不該“斥為無益之鳥”這一常識,當年的學生應該一清二楚。給麻雀判死刑,自是出于個別領導的頭腦發熱、自以為是;但那么多讀書人都聽之任之,甚至還有推波助瀾的,那麻雀想不死也難矣!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回應“麻雀的悲歌”
2013年11月14日《南方周末》科學
呂思勉、范源廉編過一部《新式國文教科書》(初版于1916年,當年使用頗廣),其中有一篇課文《益鳥》,“鳥之有益于農務者,以其食蟲也。……若麻雀一物,或食葡萄,或食麥穗,不無小害,然櫻桃、蘋果、梨樹之被其保護者,亦不少也。且每殺一害苗之蟲,即三四十麥穗可保無恙,豈得因其偶一食谷,遽斥為無益之鳥哉?”麻雀不該“斥為無益之鳥”這一常識,當年的學生應該一清二楚。
到了1950年代,當年的學生也都四五十歲了。然而,到了“打麻雀”的年代,這些讀書知理的人哪里去了?給麻雀判死刑,自是出于個別領導的頭腦發熱、自以為是;但那么多讀書人都聽之任之,甚至還有推波助瀾的,那麻雀想不死也難矣!然語之而不聽之,聽之而批之,那讀書人的結局也不言自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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