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原副省長郭有明被開除黨籍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22日午間消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郭有明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資料圖片:郭有明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4月22日午間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郭有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特定關系人收受巨額賄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親屬收受巨額錢物;道德敗壞。
郭有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已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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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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