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長治公安局副局長被免職 涉嫌擁有多個假身份證
近日,網絡曝光“長治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樊紅偉竟有8個身份證”,被網友調侃為“證叔”。因涉嫌擁有多個虛假身份證,當地已決定免去樊紅偉長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職務,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立案調查。
樊紅偉資料圖
近日,網絡曝光“長治市公安局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樊紅偉竟有8個身份證”,被網友調侃為“證叔”。
據央視新聞報道,初步核實:樊紅偉在長子縣公安局、屯留縣公安局、長治縣公安局任職期間,存在授意相關人員編造虛假身份信息申請辦理身份證的違紀問題。因涉嫌擁有多個虛假身份證,當地已決定免去樊紅偉長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交警支隊支隊長職務,相關問題正在進一步立案調查。
《刑法》第280條第3款的規定,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新京報》報道,4月15日,一名自稱是“長治市公安局干警”的天涯用戶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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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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