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而非“隔離”:國外盲人能做什么
“融合”而非“隔離”,也符合當下流行的對殘疾的定義,殘疾并不只是一個生理概念,而是個體身心缺陷與環境中障礙相互作用的結果,如果能夠提供克服個體缺陷的環境,那生理殘疾對殘障人士的影響就能降到最小化。
責任編輯:葉偉民 實習生 岑欣杭
2008年生效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有包括中國在內的146個簽字國,其中明確指出,對于殘疾人的教育,公約的精神是“融合”而非“隔離”。殘疾人,包括盲人,不應該被隔離在特殊教育系統中,而應該回歸主流教育系統,實現“融合”。在盲人教育比較成熟的國家,這一精神已經成為共識。
以美國為例,在美國,沒有專門的盲人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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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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