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慎用武器”到“敢于亮劍” 警察如何開對槍
“依法使用警械武器專項訓練”正在公安系統全面展開,它被視為中國警察用槍觀念轉變的一個風向標——由“慎用武器”轉為“敢于亮劍”。此前,一線民警不愿持槍成普遍心態:對于槍,最“正確”的使用就是“不用”,比“不用”還正確的是“不攜帶”。
責任編輯:蘇永通 朱紅軍
北京市公安局近日沿六環路舉行反恐防暴拉動演練。
編者按:多起暴恐事件之后,持槍警察出現在“每個人的身邊”。盡快出臺符合法治精神、可操作的用槍規制,才能讓警察手中的槍,“準確”地保護公民。
全國性的安保升級,因嚴峻的安全形勢尤其是反恐形勢所迫,如何既持續有效,又和諧融入公民生活中,是探尋“常態化安保”需要回應的需求。
同樣是果斷開槍,擊傷廣州站砍人兇徒的特警廣獲褒揚,擊斃開車堵政府大門男子的云南警察則遭受質疑。中國警察面臨“不敢開槍”和“槍支濫用”的兩難境地。
在嚴苛的槍支管理和事后追懲制度下,一線民警不愿持槍成普遍心態:對于槍,最“正確”的使用就是“不用”,比“不用”還正確的是“不攜帶”。“不配槍其實是對警察的保護——也是對領導的保護。”
比“敢于亮劍”更重要的是,用槍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規范化。當務之急是出臺具體、可操作的用槍規程。“領導今天說‘敢于開槍’,但萬一出事,會不會又說:我讓你敢開槍,沒讓你亂開槍!”
“全國大練兵”
朱家明是北方某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的一名警察。5月22日,他將參加為期三天的一次特殊培訓,重點是,接觸久違了十余年的老伙伴——槍。
被公安系統內部稱為“大練兵”的“依法使用警械武器專項訓練”,從2014年4月初開始,由公安部統一部署,在全國公安系統全面展開。
在即將到來的這次培訓中,朱家明被允許打20發子彈,“可以找找感覺”。他不確定自己的槍法現在如何,但相信拆卸應該沒問題。
11年前,公安部施行“五條禁令”,中國槍支管理驟然收緊。五條禁令有兩條涉及槍支管理,若違反,不僅當事警察受罰,還要追究領導責任。此后不久,朱家明按單位要求,把配帶了五年的手槍上交,至今再未碰過。在中國警察當中,像朱家明這樣多年未碰過槍的不在少數。
曾長期在派出所工作的南京警察李大金的情況稍好一點。他說,自己在派出所17年,參加訓練打槍的次數,“一只手就可以數得過來”。至于實戰經驗,他和大多數同事一樣,一次也沒有過。
公安部人事訓練局負責人這樣解釋此次“大練兵”緣由:長期以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一些基層民警的武器警械使用存在“不讓用、不愿用、不敢用、不善用、不會用”等現象,一些地方公安機關的日常訓練存在“強度不夠、力度不大”等問題。
根據1999年實施的《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對配備、使用槍支的警察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以上實彈射擊訓練。但實際上,除了刑警、特警等特殊警種外,很多基層民警實際上達不到這一要求。
多名受訪的警察稱,由公安部組織的以使用警械、武器為內容的“大練兵”,近一二十年來還從未有過。
在近期暴恐事件頻發背景下舉行這次專業培訓,也被視為中國警察用槍觀念轉變的一個風向標——由“慎用武器”轉為“敢于亮劍”。
近年來,隨著治安壓力的加大和恐怖活動的出現,公安系統內部“敢于亮劍”的呼聲日趨強烈。南方周末記者了解到,受限于社會輿論、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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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