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王”討船77年對日民間索賠勝訴第一案始末
日本侵華前夕,船王陳順通兩艘輪船被日本公司租借不還。此后77年,家族四代接力追討,成為中國民間對日索賠勝訴第一案。2014年4月19日,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輪船“BAOSTEEL EMOTION”號,迫使三井履行法院在7年前就做出的判決,賠償中威船運公司和陳震、陳春兩人1.7億人民幣。
責任編輯:葉偉民 實習生 王繼周 岑欣杭
2014年4月22日,被扣押的日本三井株式會社輪船停泊在浙江馬跡山港。
日本侵華前夕,船王陳順通兩艘輪船被日本公司租借不還。此后77年,家族四代接力追討,成為中國民間對日索賠勝訴第一案。
陳順通通過早年關系,給反法西斯同盟駐日本占領軍的最高司令員麥克阿瑟寫信,詢問兩輪下落。
周恩來指示有關部門支持中威船案,稱必要時可作“人民外交”處理,希望在邦交正?;翱闯?ldquo;在日本誰真心對我們好”。
眾多知名律師的加入中威船案,豪華程度可以與審判“四人幫”時媲美。而一些媒體用“漢奸”形容陳順通當年租船給日本的行為。
離世兩年多后,“民國船王”陳順通的長孫陳春終于不必為面對祖輩而心懷愧疚了。
2014年4月19日,在陳春骨灰下葬的前一天,上海海事法院扣押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輪船“BAOSTEEL EMOTION”號,迫使三井履行法院在7年前就做出的判決,賠償中威船運公司和陳震、陳春兩人1.7億人民幣。
1936年,“三井”的前身“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租走了中國“船王”陳順通家族的兩艘輪船,自此拒絕歸還。77年間,為追回家業,船王家族歷經四代,輾轉日本本土和中國大陸開始一場漫長的對日民間索賠訴訟。
這是中國司法史上,時間跨度最長,標的最高的民間索賠案,也是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走到執行程序的第一案,更是近代中國大歷史的濃縮——它貫穿抗日戰爭、國共內戰、文化大革命、中日恢復邦交等歷史節點,蔣介石、周恩來、虞洽卿、杜月笙、麥克阿瑟等身影也出現其中。
這場馬拉松般的中日跨國“討船”以階段性的曙光邁出艱難的一步。77年里,它在成為浩瀚歷史的注腳的同時,也見證了一個傳奇家族的輝煌和衰落。
“船王”
“扣船事件”后的第二天,三井財團的社長就被緊急召到了日本首相官邸,據日本共同社報道,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斥責三井事前不報,要求三井立刻著手解決事件。2014年4月24日,上海海事法院解除對被扣輪船的羈押,宣布三井財團已“全部履行義務”。
但陳家的代理律師葉鳴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法院并沒有明確告訴告訴陳家,有多少錢已經存進了法院的賬戶。
起訴書中,陳家要求被告賠償對“新太平輪”與“順豐輪”損失約19億人民幣。在判決書中,法院判定商船三井賠償陳家兄弟約1.7億人民幣。船王家族第四代陳中威說,通過計算,他們希望在商船三井現有的賠償額中,加上約1.4億人民幣利息。
“曾祖父、祖父和父親,你們可以安息了。”在扣船次日陳春的骨灰下葬儀式上,陳中威說,“家族的未竟之事將在我手上結束。”
距離上海兩個半小時的車程就是“船王故里”——寧波冠英村,陳順通家族三代的墓地仍在一處山丘上遙望著這個寧靜的村莊。
一百多年前,這里只有一條航線通往上海,民國第一代實業家虞洽卿、“世界船王”包玉剛等,當年都是沿此走出閉塞水鄉,成為日后中國商界著名的“寧波幫”。
陳順通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在這條航線上做小工。1926年北伐戰爭中,一次偶然的機會,他解救了“國民黨四大元老”之一的張靜江,并獲得了張的賞識。上世紀20年代起,陳順通被任命為國民航運公司經理,用“陳義”的假名,為北伐軍運送軍火。
此后,他陸續擔浙江省內河招商局局長、建設廳廳長等職,命運從此騰飛。1930年,他以30萬國幣注冊成立中威輪船公司。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張靜江大興實業。1928年到1937年也因此成為近代中國經濟的“黃金十年”。
這也是中威船運公司的黃金時代,1937年中威輪船公司的資產已經達到100萬國幣,旗下有“新太平”、“順豐”、“源長”、“太平”四輪,是中國最大的獨資船運公司,陳順通一躍成為“民國船王”。
家族的顯赫投射到了每個成員身上。陳順通母親去世,蔣介石曾贈匾一幅,上書四個大字:“母儀天下”。陳順通長孫陳震的小名“阿德仔”,是上海市航業同業公會主席、“阿德哥”虞洽卿所取,當時陳順通是公會執行委員,陸伯鴻、沈仲毅、杜月笙都是會員。
繁華之下卻隱藏危機。蔣家送匾的1936年,陳順通先后將“新太平輪”與“順豐輪”租給日本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租期一年。次年,日本侵華。據陳順通長子陳洽群的日記記載,這一年的8月16日起,中威再未收到來自大同海運的租金。
抗戰前,陳順通和日本的生意并沒有斷過,這次他無疑是被日本人“擺了一道”。大同海運告訴陳順通,兩輪早已在1938年被日本軍方“依法捕獲”,中威在上海的機器廠也被日本占據。
此時,為了抵御日軍的海上進攻,民國政府開啟了一項戰時特別措施:征收民船,封鎖重要江???。被政府征召的輪船有99艘,陳順通僅剩的“太平輪”和“源長輪”赫然在列。
1937年8月12日,“源長輪”和其他十多艘輪船一起在江陰要塞沉沒。一年多后,“太平輪”遵國民政府命令“自沉”于鎮海關。至此,“船王”失去了所有船只,“中威”正式破產。
1996年“中威船案”庭審休庭后部分律師團成員合影。
人民外交
日本投降后,國民政府要求船業大亨們聯合起來,成立“復興輪船公司”,重振民國航運業。主持這次合并的,就是陳順通的老部下董浩云——日后香港首任特首董建華之父。
此時,陳順通追隨多年的恩師張靜江已經移居美國,船王一家也已對國民政府徹底失望,他拒絕了董浩云邀請,退出航業同業公會。
為了復興中威,陳順通又從國外預定了幾艘輪船。他也敏感地意識到,國共將生大變,于是將一部分資金轉移到了香港。那時的香港,已成為民族資本的聚集地。包玉剛、董浩云等大亨先后南下。
預定的輪船還沒到貨,1947年,陳順通就被檢查出胃癌晚期。這讓陳順通越發急迫“討回”租給日本兩艘輪船。
中日戰爭前,大同海運曾將丟船責任推給日本海軍。陳順通于是通過早年關系,給反法西斯同盟駐日本占領軍的最高司令員麥克阿瑟寫信,詢問兩輪下落。
麥克阿瑟的回信打碎了船王最后的希望:1938年兩輪就已相繼滅失于戰火。麥克阿瑟建議:中威在實物償還外“另尋補救通道”。
1949年,一代船王陳順通去世,將“討船”的任務交托給了長子陳洽群。1958年,因為與蔣家的密切關系,陳洽群被堂兄弟告發。為躲避政治運動,他獨自移居香港,并在同年赴日“討船”。
在日本,陳洽群穿梭于企業與政府間。當年大同海運株式會社經過多次收購,最后被納入了三井集團。和陳順通的國民航運公司所做的事情一樣,二戰期間,三井財團負責為日軍運送軍火,與政府關系親密。
“我們不好處理,都怪這場戰爭??!”這樣恭敬的推脫,是陳順通從日本政府處和企業處得到最多的回復。
一次在日本帝國飯店門口,陳洽群碰到過父親老部下、彼時已成“世界船王”的董浩云。董浩云說:“世侄,說你打官司不會贏的。要打贏只能依靠我。”但陳最終拒絕了。
上世紀70年代,受到了文化大革命沖擊,陳家財產進一步縮水。陳洽群的幼子陳平至今仍然保留家族在夫源錢莊保險柜的鑰匙,但“文革”后,夫源錢莊已經和許多“舊”事物一樣,在政治運動中化為灰燼。
距離上海一千多公里之外的日本,陳洽群對日本政府的訴訟也遭遇瓶頸。被告律師對陳洽群的身份產生質疑:你究竟是大陸人、臺灣人還是香港人?
戰后,日本與英國、中華民國都曾簽訂戰爭賠償雙邊協定,香港人的戰爭遺留問題應該由英國政府交涉,民國政府則放棄所有賠償。
陳洽群回答是:我是居住在香港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那時,中日關系尚未正?;?,也并未簽訂任何協議,只要陳洽群能夠證明自己大陸人的身份,中威的訴求就合情合理。
為了證明身份,陳洽群通過原中威法律顧問、上海市輪船業公會理事長魏文瀚將訴求輾轉放到了周恩來的案頭。周恩來親自指示有關部門支持中威訴訟,并稱在必要時可將中威案作為“人民外交”處理。
“人民外交”是當時大陸外交史上的獨創,周恩來認為民間賠償訴訟不能停,因為從這個案子可以看出“在日本誰真心對我們好”。
1974年,東京地方裁判所用“時效消滅”,判中威敗訴,陳洽群向東京中等裁判所上訴。
此時中日關系正逐漸緩和。1978年,鄧小平訪問日本,陳洽群作為香港代表,受到日本華僑總會邀請,任歡迎委員會委員。同年10月,中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陳洽群也收到中國駐日使館的消息,告訴他“不宜爭訟”、“可循政治和外交途徑解決”。
一年后,陳洽群作為“統戰對象”,帶著疲倦的身心回到大陸,在深圳“受邀”觀看了一場文藝演出后,輾轉回到家鄉上海。此時,據陳洽群1961年離家已過去18年,回到上海時,他幾乎身無分文。
“漢奸”
回大陸后,陳洽群還曾四次赴日本,六次赴北京,打聽中威案解決進程。然而,從1985年中風,到1992年在香港過世,陳洽群都沒有等到日本的賠償。
陳洽群去世后,陳春來到中國法律中心香港分公司,聘請任繼圣、高宗澤、王明毅、宋楊之和江山為代理人。任繼圣、高宗澤都曾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王明毅曾在司法部任職,宋楊之和江山在當時也都已是知名律師。正是他們,構成了后來56人律師團的基礎。
不久后,大連海事大學前校長司玉琢也由任繼圣介紹,接觸到了陳春和陳震兄弟。
據媒體報道,當時中威律師團的豪華程度,只有文化大革命后對“四人幫”的審判能與之媲美。
司玉琢說,當時律師團成員“什么領域的人都有”:“公法的,民法的,司法的,海商法的。很多權威學者都被正義感驅使,參加中威律師團。”陳春每年都邀請顧問團成員聚在一起,討論案情。
后來陳家主要的出庭律師葉鳴就是在此時介入到案件中的。此前,他已在上海做了五年法官,在美國攻讀博士期間的研究方向就是國際法。
參加中威律師團,也成為律師謀取名聲的好時機。和葉鳴一樣希望能夠參與律師團的,還有他在復旦的同學、專注海商法的陳發銀。
因為不懂英語,陳發銀沒有能夠加入律師團,但他仍然不愿放棄這起“民間對日訴訟標的最大的案件”所隱藏的商機。1988年,陳發銀“倒戈”來到三井商船株式會社上??偛?,毛遂自薦,成為三井在中國的代理律師。
在國內訴訟真正的轉機發生在1987年。那一年,大陸頒布《民法通則》,規定此前所有未被處理的事情,都能夠在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經過律師團縝密的研究,在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陳春向上海海事法院遞交訴狀。
陳春的弟弟陳平說,陳發銀其實幫了陳家一個大忙。“陳發銀向日本保證,中國法院絕不會判中威勝訴,三井在他的唆使下才出庭應訴。”若不是陳發銀,三井遲遲不應訴,案子的程序將根本無法啟動。
1991年,中威案第一次開庭,司玉琢和高宗澤作為律師出庭。站在主辯席上,司玉琢感受到濃濃的火藥味,這讓身為學者的他有些站不?。?ldquo;都有點審不下去的感覺”。
另一項不利因素是,整個90年代,上海輿論界對于中威船案的報道以負面居多,一些媒體還用“漢奸”形容陳順通租船給日本的行為。
司玉琢說,在庭上,代理律師陳發銀不斷發問,一直在“打程序”,說原告的訴訟主體中威輪船公司,早在1949年陳順通去世后就已不復存在,陳洽群、陳春先后在香港注冊的中威輪船公司,與“老中威”毫無關系。
第一次庭審,律師團覺得效果并不好。隨著時間的流逝,司玉琢因為教學任務繁重,慢慢淡出了律師團。
權威學者的淡出成為一種趨勢,后來中威案的出庭律師葉鳴和潘公波,都是專職律師。
葉鳴說,由專職律師接手,是一件好事。他形容1996年之前的三次開庭,都是被“牽著鼻子走”。
時任上海市人大代表宋經中恰好見證了1995年5月的那次庭審。宋經中的感受是,學者太溫柔,會宣揚民族大義和法治精神,不會打官司。
如果100分是滿分,葉鳴給中威案的難度打了個98分。接手后,他和潘公波開始迅速理清思路。訴訟策略轉變為以陳春、陳震為主體,追訴商船三井株式會社違反租船合同,要求三井針對損害做出賠償。
1996年的第四次開庭,葉鳴作為主辯律師出庭。那次的庭開了9天,庭審最后,被告當庭承認對中威的損失負有道義責任,愿意做出補貼。
上海外國語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王海鎮曾在三井財團做法律顧問,他知道三井有一套非常完整的法律班底:“他們知道案子在法律層面問題不大才會同意補貼,不然,肯定不會善罷甘休。”
葉鳴說,從那時開始,案子的贏面變大。在法院受理6年之后,巨額賠償的前景開始真正明朗起來。
遺囑戰爭
1996年,代理律師葉鳴就已了解到,法院打算在同年9月宣判。就在這時,陳春收到了叔叔陳乾康的起訴書,說陳洽群偽造陳順通遺囑,要求重新分配陳順通財產。
“船王”陳順通育有三子,除幼子17歲早逝外,還有長子陳洽群和次子陳乾康。
陳乾康1933年出生,當陳順通立下遺囑,把與“新太平輪”和“順風輪”相關的權益全部交給長子陳洽群時,陳乾康只有16歲。
幾十年間,陳家風云變幻,陳洽群輾轉香港、日本等地訴訟,陳乾康都只能留在上海遠遠觀望。
陳中威說,祖父陳洽群去世后,陳乾康找到陳春,多次希望參與中威案:“祖父去世后,他開始以長輩的身份向父親施壓。”
“如果陳乾康勝訴,這個案子就打不下去了。”葉鳴說,“船王”陳順通的中威輪船公司,是當時最大的個人獨資公司,用現在的話說,就是“個體戶”。“新太平輪”和“順風輪”屬于陳順通的個人財產。
陳震、陳春兩兄弟能夠作為原告出現,因為他們從陳洽群那里繼承了對“新太平”和“順風”的追訴權。若遺囑無效,陳順通所擁有的追訴權應該被陳洽群和陳乾康平分,案子的主體再次發生變化,律師團所做的一切努力將付之東流。
1996年9月,上海市中院作出判決,認為陳順通遺囑無效。
知情人士透露,陳乾康很有可能并不知道陳洽群一支在日本、香港輾轉索賠的遭遇。新中國成立以來,大陸和香港的溝通一直不順暢:“一看到有勝訴希望,老頭急了,才出此下策。”
陳乾康的兒子陳經緯告訴南方周末記者,陳乾康歷經坎坷,現在只希望得到平靜的生活,因為“這個家庭的過去和現在相比,差距太大了”。
戰后赴港的陳震、陳春如今西裝革履,與司法政界名人多有交集,而留在大陸的陳乾康生活窘迫。“文革”后,他曾在上海市卷煙廠工作,退休前的最后一個登記單位是上海市第二暖壺廠。
收到一審判決后,陳洽群一支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上訴,上海高院推翻一審判決,認定遺囑有效。
陳洽群和陳乾康兩家,已經達成了暫時的一致,因為只有一致對外,才能打贏這場官司。但陳乾康的兒子陳經緯堅持這件事“不會就這樣結束”。
陳乾康的起訴,成為討船大案中的“案中案”。2007年底,上海海事法院才對中威案做出一審判決,船王家庭勝訴。
雙方上訴后,2010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同年底,最高院裁定駁回被告再審要求,至此,“船王”家族終于在大陸法院取得了“討船”的司法勝利。
身體好的時候,陳乾康每隔一年就會到寧波,為妻子和父親掃墓。“遺囑風波”過后,陳洽群一支和陳乾康一家,已沒有任何聯系,陳平甚至已經不知道叔叔在上海的住址,曾經的一家人,如今只望著同一塊冰冷的墓碑:“怎么說呢,大家都各有利益,很可惜”。
更難的難題
2014年4月20日,陳春的下葬儀式結束后,陳中威和家人按照原定計劃,在4月22日飛回香港。此時,商船三井的輪船仍被扣押。臨行前,陳震悄悄將他拉到一旁,告訴他:“可能你很快要再回來一次”。
4月24日凌晨,陳中威在香港家中翻看手機,發現媒體已放出消息:三井商船已答應賠錢,法院準備放船。南方周末記者給三井日本總部發去采訪函,截至發稿仍沒有收到回復。
船王家庭的對日索賠在中國絕不是先例。90年代初,中國民間對日索賠聯合會會長童增曾發起“萬言書”,發起民間對日索賠。上世紀80年代至今,包括赴日勞工、日軍慰安婦和日細菌部隊受害者多次向日本法院提起訴訟。不久前,國內法院也第一次受理了一起二戰勞工對日索賠案。
日本擔心,中威案會成為中國正在進行的一系列對日索賠案的導火索。
童增則認為,中威案向中國官方傳遞了這樣一個正能量:我們在法庭上打贏了日資企業,也把他們的資產扣押了,這沒影響中日關系,也沒影響國內穩定。
“中日沒有斷交,也沒有人上街游行,這就解決了過去談到對日索賠有關部門最擔心的兩個問題。”童增說。
4月25日一早,陳中威又坐上了飛往上海的飛機,此時他并不知道,父親陳春的其他9名兄弟姐妹,也已陸續從世界各地趕到了上海。
在上海市浦東新區,黃浦江旁的一幢大廈里,有7套住宅屬于陳家。70年過去,“船王”家庭的后人有商人、工程師和教師,他們的兒女大多擁有體面的工作,對于所謂“船王”的稱謂,他們矢口否認,言談中,卻止不住地討論祖輩那兩艘素未謀面的蒸汽輪船。
他們中,有常年在日本留學并已經入日籍的陳風,有長居香港的陳震,也有喜歡吃時令炒蟹粉的老上海人陳平。時代跌宕,這個家庭中的人們早已不是陳順通抑或陳洽群想象的樣子。
2010年底終審判決勝訴后,法院遲遲未開始執行。前上海市人大代表宋經中曾經以上海市人大代表的身份提出建議,要求上海海事法院“盡快處理中威船案”;陳中威也從香港向最高法院發過雙掛號信,信的抬頭是“尊敬的周強院長”。
2012年,親自簽署法院的申請強制執行令后,陳春去世,討船的主要責任落到了長子陳中威頭上。陳春曾答應,要從賠償金中拿出一部分,支持民間對日索賠:“民間對日索賠實在太艱難了”。
而對陳中威來說,拿到賠償款是一個訴訟的結束,也是另一個難題的開始,它甚至比77年的訴訟長跑更難。
他亟須平衡家中不同的利益關系?,F在,船王家族后人們有兩種看法:一些人想用這筆錢成立基金會,另一些人覺得應該將錢投入公司,把中威發揚光大。
采訪結束后,南方周末記者問陳中威:“你覺得接下來,最難的是什么?”
“你覺得治理一個國家最難的是什么呢?”這位船王家族的第四代反問。沒等回答,陳中威自言自語般的說:“是平,平均、太平、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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