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了12起舊案,全部被推翻 嘉禾“神案”加減法
6天15次審訊,第9次前“休息”超過1天。此后李金標供述了14起案子,只有1起終審被認定。對于警方“無法辨認嫌疑人”或明顯存在矛盾的補充偵查報告,檢察院通過審查并全部起訴。一審指定兩位援助律師,一位開庭就退出,理由是當事人翻供,另一位基本不發表辯護意見。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岑欣杭
6天15次審訊,第9次前“休息”超過1天。此后李金標供述了14起案子,只有1起終審被認定。
對于警方“無法辨認嫌疑人”或明顯存在矛盾的補充偵查報告,檢察院通過審查并全部起訴。
一審指定兩位援助律師,一位開庭就退出,理由是當事人翻供,另一位基本不發表辯護意見。
刑拘時1起,審訊后15起,起訴6起,一審認定5起,二審認定2起。其中的12起陳年舊案,最后全部被推翻。
這是49歲的湖南嘉禾農民李金標經歷的神奇訴訟,而他自始至終只承認其中的一起,并控告曾遭遇刑訊逼供。
南方周末記者回溯這起“神案”從立案到終審的過程,試圖厘清疑問:案件的劇增和銳減,究竟是偵查權、公訴權、審判權的相互制約,還是權力的濫用?
【1起到4起】“給你休息了這么久”
嘉禾縣公安局偵破李金標系列案,是從兩起搶劫案中找到線索的。
2010年4月18日凌晨,嘉禾縣城,一位男子在試圖搶劫干洗店老板娘劉某英時,被她的丈夫抓了現行,并被雙手反捆扭送到了城關派出所。該男子否認搶劫,很快被釋放。
這時,嘉禾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正在偵查一周前發生的另外一起搶劫案。40歲的彭某菊從朋友家燒完香回家路上失蹤,后被發現赤裸躺在一處偏僻的田地里,所幸無生命危險,但身上的現金和手機不翼而飛。
偵查人員懷疑是同一人所為。嘉禾縣公安局到城關鎮派出所調取案卷,了解到涉嫌搶劫劉某英的男子叫李金標,嘉禾縣盤江鄉李家村人。
巧合的是,此時的李金標還是年初一起命案的重點懷疑對象。2010年2月26日,與李金標同村的77歲老婦文某云疑遭入室搶劫并猥褻。包括李金標在內的同村14人被采集血樣,送湖南省公安廳鑒定后,排除至李金標在內的3人。
在彭某菊案和文某云案的最終鑒定結果出來之前,嘉禾縣公安局“補立”了劉某英搶劫案,并以搶劫罪對其發出網上追逃令——在中秋節期間,李金標只身去了緬甸。
2010年12月16日,李金標被帶到云南后,隨即被以涉嫌搶劫罪刑拘。
12月19日,李金標被押回嘉禾。當晚連夜審訊。之后的6天里,嘉禾縣公安局前后進行了15次的審訊。
從第2次到第8次審訊,警方的訊問和李金標的供述,只圍繞文某云案展開。抓獲李金標之前,公安部物證鑒定中心發來報告,稱文某云身上的微量物與李金標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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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