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職工、居民養老保險可互轉
人社部網站發布《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實現互轉。若按辦理制度銜接人數占當年辦理退休人數的5%,則涉及到轉移接續的參保人每年至少34.7萬人。
6月13日,人社部網站發布《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實現互轉。
根據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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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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