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法院: “德國模式比美國模式更適合中國”訪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前首席法官蘭德爾·雷德

本期我們先刊發對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前首席法官蘭德爾·雷德的訪談,作為美國知識產權法官的象征性人物,他向中國提出了誠懇的建議和意見。此外,我們還對與會的知識產權界人士作了問卷調查。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張維

蘭德爾·雷德拿著手中的智能手機,闡述知識產權保護與創新的關系。 (BLGSeven·祺帆供圖/圖)

編者按:本期專題,是自“今日頭條”事件之后的延續。之后發生的快播天價罰單,即將組建知識產權法院等事件,讓原本有些清冷的知識產權持續成為全社會熱議話題,促使我們試圖從制度層面來探討中國知識產權的現狀與路徑。

作為戰略合作媒體,南方周末積極參與了6月28日由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法律應用專業委員主辦,BLGSeven·祺帆承辦的“從中國制造到‘中國智造’”知識產權國際交流會議,并深入采訪了與會的國內外法官、政府官員、學者。

本期我們先刊發對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前首席法官蘭德爾·雷德的訪談,作為美國知識產權法官的象征性人物,他向中國提出了誠懇的建議和意見。此外,我們還對與會的知識產權界人士作了問卷調查。

“中國政府在保護本國企業方面做得非常好,我也認可其中的價值。不過,如果把保護知識產權的責任交給企業自己,可能效果會更好。”

“不是美國公民或美國企業也可以使用337條款。這意味著,一個擁有美國專利的中國企業可以通過發起訴訟來保護自己的美國專利。”

“我認為德國的體系比美國的體系更有成效。德國模式的優點之一是,在初審法院級別就有具備專業知識和能力的法官。”

65歲的蘭德爾·雷德(Randall Ray Rader)一個多月前剛剛卸任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CAFC)首席法官。如果從1990年任職算起,他在CAFC工作了24年,其中14年是首席法官。

CAFC是1982年在聯邦關稅及專利上訴法院以及美國索賠法院中的上訴部門合并后建立的,是唯一受理知識產權案件上訴的法院,相當于美國的“知識產權法院”。

近年來,蘭德爾·雷德多次到訪中國,與政府、司法部門的同行交流,還在高校中開講專利法。2014年6月28日,他在上海接受了南方周末記者采訪,對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提出建議。

打官司是最后手段

南方周末:你曾多次到訪中國,你對中國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有什么樣的印象?

雷德:每年都在進步,我自己就一年又一年地見證著這種進步。就像今天大會上孔祥俊法官講的,有關知識產權的申請數量在增加,保護知識產權的措施和制度也在不斷完善。在全球的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美國和中國共同承擔著領導者的責任。

南方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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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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