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叫“簡政放權”?
環保部取消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許可的評審工作,其主管的環保產業協會卻緊接著開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評價工作,這就叫“簡政放權”嗎?
責任編輯:戴志勇 蔡軍劍
2014年元月,《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中,取消了由環保部審批的“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甲級資質認定”;3月,環保部辦公廳《關于改革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行許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環保部門負責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臨時級資質許可,不宜再繼續實施,應當予以廢止”。
但是,2014年4月,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關于進一步做好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管理工作的通知》卻提到“我協會決定開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評價工作”,“評價合格者頒發《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證書》,證書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統一格式,甲級證書和自動連續監測證書由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頒發,乙級證書由省級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頒發,證書有效期為兩年。”而該協會的主管單位正是環保部。
環保部取消了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許可的評審工作,其主管的環保產業協會卻緊接著開展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評價工作,這就叫“機構改革與職能轉變”,就叫“簡政放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