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茶座】見義勇為進監獄?
現行刑法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币话闳?,能有挺身面對惡徒的勇氣,已屬難能可貴。若再要求見義勇為者對于纏斗中的傷害做出合理評估,確是苛責義人、寬縱惡人。沒有無限防衛權,義人只得冷漠,惡人必然橫行。
責任編輯:陳斌 蔡軍劍
從四川來大都會深圳找工作的小涂,在旅游景點驚遇流氓調戲婦女。小涂路見不平,拔腳相助,踢傷流氓,救下婦女。在評書故事里,結尾應該是好人有好報吧。
但現實與小說相比,劇情常常更加離奇。見義勇為的小涂,被以“防衛過當”的名義刑拘。而被踢傷的流氓,只被判行政拘留5日,還獅子大開口,向小涂要賠償。
憤世嫉俗的老話說: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鋪路無尸骸?,F在又在后面添了一句:見義勇為進監獄。
見義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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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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