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檀:國企上繳紅利——道德完勝,市場錯誤
不斷有人提出國企紅利用于社保等公共支出,到目前為止這基本上是個幻想,社保缺口將來會回到國有股減持的老路上,讓全體股民埋單。
■一家之言
*為什么不利用現有的組織架構,以已有的稅收與產權多元化之后的股東收益權來平衡央企收益,而非要另起爐灶收取紅利?*
中國國企的改革面臨又一個轉折點,對于國企改革路徑的數年爭論,以順應民意收取紅利告一段落。結束13年不向國家上繳利潤的歷史,國企從今年開始試行上繳紅利。從10月開始,煙草企業及國資委監管的155家中央企業將陸續向財政部上繳總額約170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紅利。
央企既然享有了廉價的社會資源以壟斷經營的方式發展起來,還利于民是大大的應該,這是一樁道德善事。正是基于這一原因,人們對于央企上繳紅利拍手稱快,爭論的只是上繳比例的問題。人們指責以央企目前1年7000億左右的利潤上繳區區170億,實在過于小氣,現在社保缺口那么大,央企應該像歐美的國企一樣將大部分利潤上繳國庫。
這種理論自成邏輯,并且占據道德高地,讓人無法反駁。不過,如果用市場邏輯來考慮,央企分紅并不那么理直氣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付出成本的增加,人們也許會漸漸意識到,這是一個看似有理實則荒謬的決策。
為什么不利用現有的組織架構,以已有的稅收與產權多元化之后的股東收益權來平衡央企收益,而非要另起爐灶收取紅利?
國企改革的主要手段是產權多元化。從1997年國企改革開始找到產權多元化之路,其目的是打破以往鐵板一塊的百分之百國有控股的產權結構,使國企按照市場要求運作。隨著產權多元化變革而來的必然是分配模式的變化,從以往的國企利潤全部上繳轉變為按照產權比例獲得收益,國有股東以出資人身份行使權力和管理業務。相應來說,國企收益上繳也分成兩塊,一是像所有企業一樣上繳稅收,靠壟斷資源獲利的企業可以像英美等國的企業一樣上繳高額資源稅作為暴利平抑機制;二是獲得股東權益,多出資者多得利。
我國的收益平衡機制人為制訂得非常復雜,受益部門眾多。如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價格超過一定水平的超額收入征收特別收益金,這是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這一特別收益金并不是反哺于資源產出地和納入公共財政的資源稅和暴利稅,溢出了稅收的范疇,不容易受公共財政管束。放著稅收機構不用,現在又由財政部與國資委掌管國企紅利,這筆將來必定會越來越大的收益又像特別收益金一樣,成為公共財政中特別部分的非稅收入,這也就意味著公共財政會被削弱而不是被加強。今年征收利潤的5%作為紅利,明年征收10%,有關部門又要考慮國企的發展壯大,又要抑制國企的壟斷暴利,其間標準何在?大概會以拍腦袋居多。管理層級越多,成本越高,資金使用效率越低,官方機構對于收益的耗損也就越大。
收取國企紅利將強化壟斷國企在資本市場上的特殊地位。如果已經上市的央企的國有股東按照公平的股東收益原則,以出資人身份獲得紅利、獲得國有股的交易轉讓的收益,將使中國資本市場在取消權貴企業的基礎上真正凈化。1994年的《國有資產收益收繳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后一系列行政規章與法規也都明確了這一點。而國企上繳紅利之后,按照以往的經驗,將懷著堤內損失堤外補的心態繼續在資本市場上演繹一出又一出的權貴資本圈錢游戲,而政府有了收取紅利這一面向全體民眾的道德擋箭牌,自然眼開眼閉,而證監會對那些權勢顯赫、行政級別甚至在自己之上的企業,即便有心監管,也無力回天。目前需要的不是讓財政部和國資委掌管紅利,而是由審計署進行效益審計,公示收益使用情況。
國企紅利將用于何處?頒布的文件明確指出將主要用于國企改制,國資委將在國企一盤棋思想的主導下,損有余以補不足。不斷有人提出國企紅利用于社保等公共支出,到目前為止這基本上是個幻想,社保缺口將來會回到國有股減持的老路上,讓全體股民埋單。
以歐美國企進行高分紅論證中國央企應該進行高分紅是站不住腳的。這種表面比較忽視了如下事實,在歐美發達國家國企都是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在經濟中所占權重低,且不以贏利為目的,很少把觸角深入到醫藥、房地產、能源等競爭性領域,因此處于市場體系之外,在國會的嚴格監督下特殊處理。反觀我國國企,數量雖然越來越少,擁有的資源和利潤卻越來越多,在競爭性市場上處處出擊。對于占據利潤半壁江山的企業在分配體制上實行行政化的特殊處理,毫無疑問預示著占據中國經濟主要資源的企業并未實行市場化,這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局面,說明中國的國企改革經過二十多年之后,又回到了原點。
最危險的是,國企改革的倒退還延滯資源要素價格改革的步伐。無論是世界銀行、國際投行還是政府部門內的學者,都認為中國下一步改革的難點但必改之處是資源要素改革,如能源價格市場化。中國要素資源價格遲遲無法實現市場化,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不存在形成市場化價格的競爭環境這一基本條件,所謂的要素資源價格改革也就成為壟斷企業為刀俎消費者為魚肉的掠奪游戲。人們之所以反對成品油漲價,并不是不希望要素價格市場化,而是反對將壟斷環境下的漲價與要素價格市場化混為一談。
國企分紅是道德呼聲完勝、市場機制大敗。國企分紅不僅不能做到計劃周全、收益公平,相反,還有可能使我們看到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況:國企壟斷加劇,分配過程行政環節增多,資源要素價格改革成為對消費者的掠奪。很多人現在支持的正是長期以來所反對的,這是一個理念與現實之間的巨大誤區。
*為什么不利用現有的組織架構,以已有的稅收與產權多元化之后的股東收益權來平衡央企收益,而非要另起爐灶收取紅利?*
中國國企的改革面臨又一個轉折點,對于國企改革路徑的數年爭論,以順應民意收取紅利告一段落。結束13年不向國家上繳利潤的歷史,國企從今年開始試行上繳紅利。從10月開始,煙草企業及國資委監管的155家中央企業將陸續向財政部上繳總額約170億元人民幣的企業紅利。
央企既然享有了廉價的社會資源以壟斷經營的方式發展起來,還利于民是大大的應該,這是一樁道德善事。正是基于這一原因,人們對于央企上繳紅利拍手稱快,爭論的只是上繳比例的問題。人們指責以央企目前1年7000億左右的利潤上繳區區170億,實在過于小氣,現在社保缺口那么大,央企應該像歐美的國企一樣將大部分利潤上繳國庫。
這種理論自成邏輯,并且占據道德高地,讓人無法反駁。不過,如果用市場邏輯來考慮,央企分紅并不那么理直氣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付出成本的增加,人們也許會漸漸意識到,這是一個看似有理實則荒謬的決策。
為什么不利用現有的組織架構,以已有的稅收與產權多元化之后的股東收益權來平衡央企收益,而非要另起爐灶收取紅利?
國企改革的主要手段是產權多元化。從1997年國企改革開始找到產權多元化之路,其目的是打破以往鐵板一塊的百分之百國有控股的產權結構,使國企按照市場要求運作。隨著產權多元化變革而來的必然是分配模式的變化,從以往的國企利潤全部上繳轉變為按照產權比例獲得收益,國有股東以出資人身份行使權力和管理業務。相應來說,國企收益上繳也分成兩塊,一是像所有企業一樣上繳稅收,靠壟斷資源獲利的企業可以像英美等國的企業一樣上繳高額資源稅作為暴利平抑機制;二是獲得股東權益,多出資者多得利。
我國的收益平衡機制人為制訂得非常復雜,受益部門眾多。如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價格超過一定水平的超額收入征收特別收益金,這是納入中央財政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這一特別收益金并不是反哺于資源產出地和納入公共財政的資源稅和暴利稅,溢出了稅收的范疇,不容易受公共財政管束。放著稅收機構不用,現在又由財政部與國資委掌管國企紅利,這筆將來必定會越來越大的收益又像特別收益金一樣,成為公共財政中特別部分的非稅收入,這也就意味著公共財政會被削弱而不是被加強。今年征收利潤的5%作為紅利,明年征收10%,有關部門又要考慮國企的發展壯大,又要抑制國企的壟斷暴利,其間標準何在?大概會以拍腦袋居多。管理層級越多,成本越高,資金使用效率越低,官方機構對于收益的耗損也就越大。
收取國企紅利將強化壟斷國企在資本市場上的特殊地位。如果已經上市的央企的國有股東按照公平的股東收益原則,以出資人身份獲得紅利、獲得國有股的交易轉讓的收益,將使中國資本市場在取消權貴企業的基礎上真正凈化。1994年的《國有資產收益收繳辦法》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后一系列行政規章與法規也都明確了這一點。而國企上繳紅利之后,按照以往的經驗,將懷著堤內損失堤外補的心態繼續在資本市場上演繹一出又一出的權貴資本圈錢游戲,而政府有了收取紅利這一面向全體民眾的道德擋箭牌,自然眼開眼閉,而證監會對那些權勢顯赫、行政級別甚至在自己之上的企業,即便有心監管,也無力回天。目前需要的不是讓財政部和國資委掌管紅利,而是由審計署進行效益審計,公示收益使用情況。
國企紅利將用于何處?頒布的文件明確指出將主要用于國企改制,國資委將在國企一盤棋思想的主導下,損有余以補不足。不斷有人提出國企紅利用于社保等公共支出,到目前為止這基本上是個幻想,社保缺口將來會回到國有股減持的老路上,讓全體股民埋單。
以歐美國企進行高分紅論證中國央企應該進行高分紅是站不住腳的。這種表面比較忽視了如下事實,在歐美發達國家國企都是公共產品的提供者,在經濟中所占權重低,且不以贏利為目的,很少把觸角深入到醫藥、房地產、能源等競爭性領域,因此處于市場體系之外,在國會的嚴格監督下特殊處理。反觀我國國企,數量雖然越來越少,擁有的資源和利潤卻越來越多,在競爭性市場上處處出擊。對于占據利潤半壁江山的企業在分配體制上實行行政化的特殊處理,毫無疑問預示著占據中國經濟主要資源的企業并未實行市場化,這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局面,說明中國的國企改革經過二十多年之后,又回到了原點。
最危險的是,國企改革的倒退還延滯資源要素價格改革的步伐。無論是世界銀行、國際投行還是政府部門內的學者,都認為中國下一步改革的難點但必改之處是資源要素改革,如能源價格市場化。中國要素資源價格遲遲無法實現市場化,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不存在形成市場化價格的競爭環境這一基本條件,所謂的要素資源價格改革也就成為壟斷企業為刀俎消費者為魚肉的掠奪游戲。人們之所以反對成品油漲價,并不是不希望要素價格市場化,而是反對將壟斷環境下的漲價與要素價格市場化混為一談。
國企分紅是道德呼聲完勝、市場機制大敗。國企分紅不僅不能做到計劃周全、收益公平,相反,還有可能使我們看到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況:國企壟斷加劇,分配過程行政環節增多,資源要素價格改革成為對消費者的掠奪。很多人現在支持的正是長期以來所反對的,這是一個理念與現實之間的巨大誤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