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中國漁民被菲律賓判刑6-12年 罪名:“非法捕魚”罪
8月5日,菲律賓一家法院判決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其中,船長被判12年刑期,而他的11名船員則為6至10年。12年是菲律賓對“非法捕魚”者判處的最長時間監禁。
中新網綜合外媒報道,8月5日,菲律賓一家法院判決去年4月被捕的12名中國漁民“非法捕魚”罪名成立,他們被判6至12年不等的監禁。12年是菲律賓對“非法捕魚”者判處的最長時間監禁。
據環球網報道,菲律賓法院一名工作人員黑澤爾•阿拉斯加(Hazel Alaska)表示,法院給予船長該項罪名最重的判罰,即12年監禁。而其他11名船員也因為“違反2009年的反盜獵規定”被判處6-10年監禁。此外,他們每人還被處以1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61.75萬元)的罰款,船只也被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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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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