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名謙犯玩忽職守罪一審被判5年徒刑 任衡陽市委書記期間發生賄選事件
2012年底,童名謙任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期間,衡陽發生賄選事件,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涉案金額1億多元。童名謙稱接到舉報未徹查的原因是想讓收錢的人把錢退了。
資料圖片:童名謙。
新華網報道,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8月18日對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玩忽職守案作出一審宣判,對童名謙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其表示不上訴。此前,童名謙已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系中共十八大后首個因“玩忽職守”被雙開的高官。目前,其被關押在秦城監獄。
2012年底,童名謙任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期間,衡陽發生賄選事件。經初步查明,共有56名當選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錢拉票行為,涉案金額人民幣1.1億余元,有518名衡陽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會工作人員收受錢物。童名謙因在接到關于賄選的舉報后未按照選舉法和有關規定調查處理,被檢方控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刑責。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童名謙在擔任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書記、衡陽市換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臨時黨組書記、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期間,未正確履行衡陽市嚴肅換屆紀律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在衡陽市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湖南省十二屆人大代表之前、之中,對于省人大代表選舉中存在賄選的情況反映,未嚴格依照選舉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