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霧:無心之失
如果這位美國運動員事先聽到柔道女冠軍的發言,只怕被撞到時要揮拳相向。那么為什么美國人會說“對不起”呢?
■吾講斯美
這是很久前聽來的一個老故事。今年3月政協開會時,王蒙先生談及北京奧運會的發言中又提到了(見中新社3月12日電,《王蒙:對比賽輸贏政治意義不要做過分夸張報道》)??磥?,老故事里仍有一些新啟發。
我國一位柔道女運動員,奪得奧運會冠軍載譽歸來。北京某名牌大學請她作報告。女冠軍說:決戰前夜,她在走廊見到決戰對手,她故意撞了這位美國運動員一下,美國運動員反而向她說“對不起”。女冠軍知道了,美國人怕她,自己明天一定贏。臺下聽報告的呻呻學子熱烈鼓掌。
上段“呻呻學子”不是錯別字,筆者就是指這些大學生喜歡無事呻非,亂呻愛國主義。不過,當時是上世紀90年代中期,全國自上而下大搞愛國主義教育運動,教育程度最高的大學生們有這樣的表現也可以理解。
轉眼十年過去,如今是文明禮貌迎奧運?!敖o北京一個機會,還世界一個驚喜”,希望通過2008年北京奧運會向世界展示一個文明古國的新面貌。
再談起這個故事,人們可能會稱贊這位美國運動員講文明講禮貌,值得中國運動員學習。雖說本人覺得大學生那種愛國表現很可笑,但要說年輕氣盛的美國運動員是文明禮貌典范,卻也不敢茍同。按筆者猜想,如果這位美國運動員事先聽到柔道女冠軍的發言,只怕被撞到時要揮拳相向。那么為什么美國人會說“對不起”呢?
讓我們看看,如果這場碰撞發生在兩個美國人之間,比如,在紐約大街上,情況會如何。甲撞了乙,甲立即說:I'msorry(對不起);乙回答:Nevermind(別介意)。兩人笑笑,各自走路。Sorry原本與 sorrow同義,詞根也相同,都是指心里悲痛。在后來的使用中,sorry的悲痛意味漸漸弱化了,但仍然表示一種感情狀態。我們知道,中文的“心”對應英文里兩個詞,heart(H)和mind(M)。H才與情緒聯系,相當于孟夫子講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的心;M則相當于孟夫子講的“心之官則思”的“心”,主要與思維有關。既然甲用sorry表達一種感情狀態,為什么乙回答時不提H,卻要提M?
我們需要倒回幾千年的歷史,看看H和M的西方由來。
在大英博物館觀賞古埃及文物時,見到莎草紙畫上,人死后,心被挖出來放在天平上稱。另一端是一根羽毛?;钪臅r候沒做過壞事,心里不沉重,一顆心輕如鴻毛,才能在死后享受各種快樂。埃及文明也是西方文明一個源頭,這樣一種與感情有關的、偏重生理的“心”的概念,看來是一直流傳下來了,在英文里就成了heart(H)。但是,那些逃出埃及的猶太人,卻發展出了另一種“心”的概念。
希伯萊《圣經》(舊約)說上帝創造萬物,但人的創造是特殊的。人是最后創造的,上帝造來管理已存在的世界,而且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創造的。而上帝本身是一種圣靈,人像上帝,就是指人為有靈生物,惟有人具備智能,可以管理世界?!耙腿A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alivingsoul),名叫亞當”(《圣經·創世記》)。原來,在西方傳統里,每個人都有一個與身體相對的意識,這意識有時稱mind,有時稱 spirit(精神),有時稱soul(靈魂),有時稱 consciousness(良心)——本人當年選修西方哲學課時,這幾個都可以與拉丁文animus對應的詞,就是在專談mind的課上一并處理的。這樣一個獨立意識,為行文方便,筆者從此處開始,將使用音譯“瑪因特”(M)。17世紀初翻譯英文欽定本《圣經》時,不少希伯萊文的“心”被譯成了瑪因特。
意識、靈魂、精神等等,這些概念之間的關系很復雜,從亞里士多德的《論靈魂》(DeAnima)到漢娜·阿倫特的《瑪因特傳》(TheLifeoftheMind),西方哲學界永遠在討論。甚至流行文化都來攪局,比如電影《黑客帝國》(TheMatrix)里計算機制造人類意識,使人活在虛擬幻象中。本文不糾纏其中細節,只是強調一點:西方人傳統上相信,有這樣一種相對于身體的存在。比如,16世紀科學革命先驅笛卡爾的名言“我思故我在”,這里的“我”,其實是指瑪因特。
這兩種“心”的區分,至今仍然普遍存在于英語語境中,報上幾乎天天能見到并列的用法。一個美國選民聽了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奧巴馬用宗教語言解釋他的競選綱領,精神很受鼓舞,可能會說:Obamaraisedmyspiritandwarmedmyheart(奧巴馬提升了我的精神,溫暖了我的心)。人們對布什總統的不滿,令老布什傷心。他的朋友說:Itwearsonhisheart,andhissoul.(這磨損他的心,還有他的靈魂?!都~約時報》8月9日)中國人就很少會這樣清楚地劃分精神的一面和感情的一面。我們的語言里,仍如孟夫子的時代,沒有這種二心論的明顯影響。
原來,西方人傳統上認為,只有瑪因特決定要做的事,才是重要的,甚至可能與靈魂是否得救有關;只有瑪因特指導下的主動行為,才是有意的,可以追究責任。撞一下,通常只是身體行為,并非瑪因特主使,不必追究責任,反而要勸內疚的對方,不要往“心”里去,不要當作是瑪因特犯了錯。
那位美國運動員被我們的柔道冠軍撞了一下,她根本沒想到這其實是有意的,冠軍的瑪因特已經介入了。她只是按美國社會的習慣,不計較這類美國人認為只跟身體有關的事。
借用前人的說法,中國文化是倫理文化,而西方文化是宗教文化。見到美國運動員被撞了還說對不起,有文化的中國人從倫理上理解,稱贊她懂禮貌。但是,從西方文化的角度看,不生氣是很自然的事,這是無心之失,他們不認為有哪一方是“靈魂”做主故意撞人。
注意,本人并不是說倫理文化在禮儀上一定比宗教文化差。日本、韓國通常也被算作倫理文化,其國民以講禮貌著稱。筆者僅是補充說:西方人的彬彬有禮,扎根于他們的宗教文化背景。
知道了西方人把有意和無意的區分看得很重,瑪因特是否介入可以是決定性的判據,我們就能夠理解大量的從中國文化看來顯得很難理解的事情。比如,伊拉克沒有發現大規模毀滅性武器(WMD),布什總統顯然撒謊了,現在是民主黨優勢的美國國會為什么不彈劾?把布什和副總統切尼都趕下臺,按權力繼承次序,下一個就是民主黨女議長南?!づ迓逦?,她可以搶在希拉里之前當上女總統。
原來,英文里的 lie(說謊)和中文的“說謊”有區別。中文“說謊”其實指兩種情況:(1)說的話不符合事實;(2)明知非真而故意騙人。但英文的lie,只有(2)的意思。因此,在中文語境里,伊拉克沒找到WMD,布什說的話不符合事實,他就是說謊了。但在英文語境里,單是講錯話,可能只是無心之失,國會并沒有彈劾布什的依據。除非你能證明,匯報給布什的情報里,肯定得不出伊拉克有WMD的結論,布什是明知沒有WMD而故意欺騙美國人民。
同理,美國殺人罪有一級、二級之分。一級是蓄意謀殺,在行兇前就商量好了要致人死地。二級是并非預謀,臨時起意而殺人,比如偷東西時被人撞破,一時情急殺死證人。在美國,只有一級殺人罪才判死刑,因為這是瑪因特決定的故意殺人。鄭筱萸在美國就不會被判死刑。即使他批的假藥吃死了病人,公訴人也很難證明鄭筱萸有意害死病人。
當然,筆者并不是說我國法律不區分有意和無意。比如說媒體誹謗訴訟,美國強調有意,單是新聞報道有誤,并不是誹謗;明知有誤而照發不誤,才是誹謗。而我國在1980年代上半期還是只要與事實不符,就可以判記者或作家“誹謗”,令他們賠錢或入獄(當時誹謗算刑事案件)。1987年民法通則生效,“誹謗”歸入“侵害名譽權”民事案件。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說:“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泵鞔_規定了“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責任認定的依據之一。雖說這話還是比較含糊,但審案時通??葱袨槿擞蟹衲笤焓聦?。
某次,以色列那位精氣十足的女外長齊皮·利夫尼回答記者問題,說到以色列對恐怖分子的“定點清除”也會傷及平民,她喝道:但是,在任何法律系統里,蓄意謀殺和誤殺都是有區別的。筆者不由搖頭,這話托大了。不是任何國家的法律都像猶太教-基督教傳統的國家那樣,相當嚴格地區分有意犯罪和無心之失的。不過,一個要代表先進文明的體制,大概早早晚晚要朝這一方向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