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法的理想算法誰來規范政府收支行為?
政府首先是預算法的規范對象,而不單單是預算管理者,這是一個根本性進步。要真正監督權力,不能單純地依靠自我約束,還要靠社會、公眾、人大這些外部力量,這才是持之以恒的、有效的監督。
責任編輯:王小喬 助理編輯 溫翠玲
政府首先是預算法的規范對象,而不單單是預算管理者,這是一個根本性進步。
要真正監督權力,不能單純地依靠自我約束,還要靠社會、公眾、人大這些外部力量,這才是持之以恒的、有效的監督。
歷經四審的預算法修法之路終于塵埃落定。在曾經為之鼓與呼的學者們眼中,不盡滿意之處猶存。理想中的預算法之路,離我們還有多遠?
這次預算法修訂,值得肯定的,首要是其立法宗旨的問題。以前的預算法,第一條的條文是&ldq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zero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