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說法】當公選遭遇特殊性
哪個系統沒一點兒特殊?多少年的基層經驗算“匹配”?這些,本該一開始就說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公選不是可樂飲料的抽獎,活動最終解釋權豈可盡歸主辦方。否則,就難免啟人疑竇:你是想把這個位子留給有“特殊性”的人吧?
責任編輯:蔡軍劍 實習生 陳琪
如果“公選”也得靠關系,那就別叫“公選”了
2006年,河南省公選一批副廳級干部,我因任正處不到兩年而不具備報考資格。2012年8月,河南省委又拿出來20名省直副廳級領導干部職位面向全省公開選拔,每個職位從報考本職位人員的筆試、考察、面試三項綜合成績的前五名中確定一名任職人選。我非常高興,因為這一次總算“夠格”了。我報的是河南省公安廳副廳長。因為自己一向熱愛公安工作,1996年北大研究生畢業后到省公安廳工作了5年,熟悉公安工作,具有一定的崗位適應性。報考后,經過筆試、考察、面試等環節的沖殺,我的筆試成績第四名,面試成績大概是第一名,在這個職位的前五名中,據旁觀者目測,我的綜合條件不說是最好的也是最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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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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