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遠見】丁屋:香港特色的宅基地制度
香港特色的殖民地土地制度:民間想使用“官地”,得向官府租借。官府一次性收取租期內所有地租的折現值,民間獲得75年或999年或99年的使用權。同時官府掌控了全港的規劃權,通過“法定圖則”,對土地進行用途管制,并控制開發節奏,以實現地租收入最大化。香港市民承受極高房價、居住極其逼仄,根源即在于此。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石越婕
香港全境土地面積約1100平方公里。1903年,港英政府完成全港地籍測量,調查登記了香港境內土地的產權、位置、面積及用途等,同時宣布除新界部分農地歸當地村民所有外,最終所有權歸英國王室所有,統稱為“官地”,地權由港英政府代為行使。官府一紙文書,就改變土地所有權制度,這種奪民地為官地的殖民地政策夠無恥的。
這就是有香港特色的殖民地土地制度:民間想使用“官地”,得向官府租借。官府一次性收取租期內所有地租的折現值,民間獲得75年或999年或99年的使用權。同時官府掌控了全港的規劃權,通過“法定圖則”,對土地進行用途管制,并控制開發節奏,以實現地租收入最大化。香港市民承受極高房價、居住極其逼仄,根源即在于此。
不過民間對地權有習慣法,通過地契(土地買賣合約)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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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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