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公益必須公開慈善法立法建議書
我們建議,慈善法應把監管重點放在信息披露上,尤其是公開財務信息,嚴格限制關聯方交易,并引入公眾監督。1.建立強制財務公開制度,賦予捐贈人查賬訴權。2.嚴格限制公益組織的關聯方交易并強制披露。3.公益組織的善款使用。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石越婕 王慶峰
全國人大法工委:
近年來,公益信任危機事件頻發,嚴重損害了中國公益的公信力。目前中國公益存在三個突出問題:1,公益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且不公開,甚至使用善款從事高利貸、房地產等;2,利用關聯方交易實現利益輸送、侵吞善款;3,財務狀況不透明。民政部主管的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2014年9月發布報告稱,有77%的公益組織透明指數得分不及格,5成公眾對慈善組織信息披露不滿意。
我們認為,造成公益亂象的根源在于立法缺失。時至今日,中國還沒有一部慈善法,只有《基金會管理條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位階較低的行政法規。公益慈善事業的迅速發展,決定了制定慈善法的緊迫性。
在一些慈善法規發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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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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