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舉報:我是冤案制造者 “不是我要起訴,是領導要起訴”

無罪也要起訴,沒有新證據也要抗訴——老檢察官孟憲君自述“被迫”辦了一件冤案,并向最高檢舉報自己。臨退休時“被迫”將這起“明顯無罪”的案子辦成有罪,成了他從事檢察工作28年中最大的污點。孟憲君稱,作為辦案人,他唯一的期望是,親眼見證案件的糾正。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邵克 張信宇

無罪也要起訴,沒有新證據也要抗訴——老檢察官孟憲君自述“被迫”辦了一件冤案,并向最高檢舉報自己。

已退休的孟憲君特意穿上制服讓記者拍照,職業的榮譽感讓他決心為自己曾經辦的一件“錯案”負責到底。 (南方周末記者 劉長/圖)

2014年10月21日,雨天,65的歲老檢察官孟憲君起得很早。他要去合肥,旁聽原計劃第二天在安徽省高級法院開庭再審的一起刑案。

臨退休時“被迫”將這起“明顯無罪”的案子辦成有罪,成了他從事檢察工作28年中最大的污點。

10月22日正值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主題是“依法治國”。不過,法院臨時宣布“因故延期審理”。

孟憲君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作為辦案人,他唯一的期望是,親眼見證案件的糾正。

“領導意見”

一年前,孟憲君赴京向最高人民檢察院舉報自己——逆天之舉,換來了安徽省高級法院的再審決定書。

此后,孟憲君被媒體無數次問到同一個問題:為何要舉報自己?

他坦言,一方面是自己已經退休了,更重要的是,只因上級領導干預強行起訴定罪,讓他內心如毒蛇纏繞,至今無法釋懷。

這既關系到當事人的清白,也關系他自己的一生清譽。

2005年8月,孟憲君接到了一起由淮北市檢察院指定管轄的案件?;幢奔凶痈呱凶鳛橐蛔谕恋氐拇砣?,參與了淮北市市容局的單位集資建房開發,因建房被上級叫停而與土地開發方產生了經濟糾紛,高被警方抓獲,并被檢方以涉嫌挪用資金罪批捕。

在孟憲君所在的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挪用資金罪案件數額為5萬元就算是大案,幾十萬元已是特大案件,而這個案子的涉案金額高達360萬。

承辦該案后,孟憲君先去看守所兩次提審嫌疑人,然后仔細閱讀案卷。得出結論:這是個民事案件,不能作為刑事案件處理。

作為該案承辦人,孟憲君在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檢委會上陳述了自己的意見,獲得了“一致認可”。

“絕對不起訴,怕公安機關接受不了。”他回憶說,為了照顧公安機關的面子,相山區檢察院決定對該案“存疑不訴”。

意見報到市檢察院,起初該院也同意區檢察院的無罪意見,后來,卻傳來了時任淮北分管政法的市領導意見,“無罪也要起訴”。這一細節,南方周末記者未能找到該市領導予以核實。

領導干預的案件,孟憲君碰見不少,但一般都是來說情的,要求加重處理,就這一起。而且,以前上級領導干預的案件,上級會一再做工作,如“打擊需要”、“統一規劃問題”。“這次任何解釋都沒有”。

此時,孟憲君存有一絲幻想:說服不了領導,但也許可以說服法院。他最終在起訴書上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把公安報來的360萬的挪用金額,降低到了86萬。他后來回憶說,其實86萬也是無中生有,但“既然已經冤枉他了,我們也只能稍微輕點”。

高尚案一審開庭時,法官問孟憲君犯罪金額如何算出來時,他一仰頭,洪亮的北方話:“領導意見”。滿座皆驚。

據參與一審旁聽的人員介紹,孟憲君曾在庭審間隙大罵淮北分管政法的該市領導,“老孟邊罵邊說‘我們檢察院認為無罪,你逼著我們起訴’,法官和法警都捂著嘴笑”。

庭后,法官找孟憲君交流,問,既然這樣,你為什么要起訴?孟答:“不是我要起訴,是領導要起訴。”

“自殺式襲擊”

檢察官的不配合,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高尚案一審的判決。2006年9月,相山區法院一審判決高尚無罪。法官用了28頁的篇幅進行說理和闡述。

不料,上級又指令要求對一審進行抗訴,孟憲君被點名操刀撰寫抗訴書,并被臨時任命為市檢察院的助理檢察員,出庭支持公訴。

據參與二審庭審的人士回憶,法庭上,法官問公訴人:二審是否有新證據向法庭提供?孟憲君答:沒有。法官詫異:“沒有新證據,抗什么訴?”

不過,2006年12月,淮北市中級法院最終撤銷了一審的無罪判決,改判高尚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判決顯示,檢察院僅僅指控挪用資金86萬元,二審法院卻認定挪用360萬元,明顯超出了法院的權限,這成為后來當事人申訴的重要理由。

雖然緩刑意味著不必蹲監獄,但戴罪之身成為當事人難以承受之重。此后8年,高尚申訴不止,2013年申訴到了最高法院,但被駁回。

“最高法院駁回申訴,我很詫異,法院系統申訴的路算是到頭了。”孟憲君說。當事人再往下走,要么到各機關上訪,要么求助當初起訴他的檢察院,尋求法律監督。

2008年,該案得到了最高檢主管的刊物《方圓法治》的關注。當記者在辦公室找到臨近退休的孟憲君時,沒想到孟不但沒拒絕,還坦陳了自己辦錯案的全過程。

“我和孟科長本來沒有交道,看了他對記者說的話,覺得他是一個有正義感的人。”高尚回憶說,等到2009年孟憲君正式退休,他開始頻頻向孟求援。當年那個在法庭上“非常實事求是”的檢察官,成為了他最信賴的人。

孟憲君也不愿再做一個旁觀者。此前,他相信法院申訴是可行之道,因為二審的有罪判決問題明顯,只要提提意見,出出主意就行了。2013年,高尚的申訴第二次被最高法院駁回,該案申訴已入絕境。

“申訴的路堵死了,我想,只剩一條路,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讓他們來監督。”孟憲君回憶說,他本來想去找安徽省檢察院,后來想,找最高檢察院不是更好嗎?

2013年11月1日,孟憲君選擇了“自殺式襲擊”的方式,敲開了最高檢的大門。

媒體的報道激怒了當地有關部門。孟憲君聽檢察系統的老同事說,2014年春節前,“上面”開始調查他了,包括將他二十多年里辦的案子卷宗,用車拖到市檢察院復查。

但迄今,除了幾次被組織談話外,孟憲君并未收到任何被調查的法律文書。

2013年11月底,安徽省檢察院回應了“檢察官舉報自己辦錯案”一事,表示將迅速核查相關事實,公正辦理。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級法院下達再審決定書,認為孟憲君舉報的高尚一案,符合再審條件,經安徽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由該院提審。

“我有責任”

孟憲君稱,舉報自己后,生活變化不大,“照吃照喝”。但是每到晚上,兒子便不允許他出門,“別路上拋了黑磚,砸到你”。

舉報帶來的另一個影響是,開始有各地冤案的當事人,帶著材料慕名來到淮北,要找那位“敢說話的老檢察官”。

孟憲君是1949年生人,籍貫遼寧鐵嶺,有著東北人的火爆脾氣。文革期間,他隨下放的親屬遷居安徽淮北。1979年,國家恢復公檢法,安徽大學數學系學生孟憲君被剛剛恢復成立的檢察系統看中。

孟憲君加入檢察官隊伍時,適逢全面平反“文革”期間的冤假錯案,“我不知道檢察院是干什么的,就問領導,領導說,‘檢察院就是平反冤假錯案的’,我一聽,就同意了。”

“上級強調,冤假錯案太害人,要堅決杜絕!”孟憲君說,這對他的理念影響很大。

1981年,孟憲君從淮北市檢察院調出,與一群軍轉干部共同籌建淮北市相山區檢察院,一直做到2009年以檢委會委員身份退休。

在孟憲君看來,他從事檢察工作的30年里,法院、檢察院獨立,已經有很大進步了,但還是不能擺脫地方黨政的干預,才會出現高尚案這樣的領導干預、無罪也要起訴的現象。

“本案可以說是‘一塊地引發的一個神案’。”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在研究該案材料后認為,該案一審無罪、二審逆轉,“完全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法外干預的問題。”

“我要不是承辦人,就沒這么多心思”,回顧這兩年,孟憲君并不承認自己的舉動有多偉大,“我是個檢察官,案件是我辦的,我有責任,就這么簡單。”

網絡編輯:Ir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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