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送垃圾短信最高可罰3萬 工信部新規或12月底出臺
11月17日,工信部電信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見結束后進行匯總和適當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臺。
根治垃圾短信的長劍終于要揮舞了?
11月17日,據新華網消息,工信部電信管理局有關負責人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見結束后進行匯總和適當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臺。該規定從法律層面明確,未經用戶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向其發送商業短信息。對于違反規定的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信息服務提供者,最高可處以3萬元罰款。
11月4日,工信部公開征求對《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該征求意見稿對垃圾短信的邊界進行了界定,并指出短信息服務提供者和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應當提供免費、便捷和有效的拒絕接收方式,并隨短信息告知接收者。
同時,征求意見稿把短信息的范圍從單純的手機短信擴充至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體方式,并對違反相關規定的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者和短信息服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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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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