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高空墜物傷人,對業主搞連坐?
試想著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被高樓拋下來的牛奶瓶砸中了頭。頭破血流,在醫院花了一大筆錢,肇事者卻無處可尋?,F實中這并不罕見,隨著城市化加速,高空拋物要小心了!此責任追究誰,對業主搞連坐?
2010年4月6日,一輛出租車被一塊路邊建筑物上墜落的鋼板砸中,車內兩人全部死亡。
試想著有一天你走在大街上,突然被高樓拋下來的牛奶瓶砸中了頭。頭破血流,在醫院花了一大筆錢,肇事者卻無處可尋?,F實中這并不罕見,隨著城市化加速,高空拋物要小心了!此責任追究誰,對業主搞連坐?
“知道”(微信號:nz_zhidao)跟你談談公眾對此類案件責任歸屬的是與非。
高空墜物傷人,可推定古已有之,因為從木結構兩三層樓高的高度扔東西就可以傷人了。但發生后找不到肇事者的情況,在獨門獨戶的古代不會發生,大概算是近現代城市所獨有的。一座大廈有多個分屬不同業主的公寓單位,路人從樓下走過被砸到,找到肇事者往往不易。
中國自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化率以一年一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帶來了高空墜物/拋物案件的同步增長,也帶來了公眾對此類案件責任歸屬大討論。
法律搞連坐
2014年11月14日,重慶九龍坡區民安華福小區,5歲男孩超超跟著媽媽下樓去超市買東西,經過15棟(有30余層)時,超超被一個搪瓷碗砸中,頭部留下一道6厘米長的傷口。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如果警方抓到了肇事者,由肇事者本人承擔相應的民事刑事責任不在話下。但如果找不到呢?是受害人自認倒霉呢,還是其他人要倒霉了?
現行《侵權責任法》第87條規定: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在司法實踐中,在偵破無果的情況下,當事人可向法院起訴,由整棟樓的住戶分攤損失。如果住戶能提供事發時不在家證明可免責。如果根據物理定律,證明自己所處位置拋擲物體的落地點不可能達到路人被擊中的位置,亦有很高的概率被免責。
所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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