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鐵男受賄3558萬余元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宣判,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月24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涉嫌受賄一案。圖為被告人劉鐵男站在被告人席上。
據河北廊坊中院報道,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案宣判,劉鐵男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另案處理)收受上述公司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558萬余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鐵男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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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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