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走”的兇手再殺人 瀆職法官仍在職

一個當街砍殺青年的殺人犯,法官卻違規為其辦理保外就醫,結果兇手再次制造血案。兇手本應在監獄,法官為何“放走”殺人犯?更不解的是,瀆職的法官李宏仍在職,“工資也照發”。

責任編輯:鞠靖

(新華社/圖)

一個當街砍殺青年的殺人犯,法官卻違規為其辦理保外就醫,結果兇手再次制造血案。兇手本應在監獄,法官為何“放走”殺人犯?更不解的是,瀆職的法官李宏仍在職,“工資也照發”。

“知道”(微信號:nz_zhidao)為你揭露這起法官與罪犯聯手可能造成的惡果。

在開庭審理4個月后,前法官李宏涉嫌玩忽職守案仍未宣判。

2010年10月28日,在渭南華縣柳枝鎮上,華陰市華西鎮孫莊村的李宏亮與同伙酒后將一名叫王杰的青年當街砍死,2011年7月25日李宏亮因此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主審法官是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的副庭長李宏。

讓人難以置信的是,判決生效僅僅10個月,李宏亮再次組織兇手將華陰市一位公職人員砍死。正是法官李宏在偵查期間為李宏亮辦理了取保候審,之后更違規將他轉為保外就醫。

酒杯落地之后

36歲的華陰公務員高軍,被幾個年輕后生殺死在市中心酒樓的時間,是2012年6月14日晚9時許。

高軍是華陰市羅夫工業園區項目科科長。當晚高軍和他的同事翟秦嶺陪著他們的領導——華陰市羅夫工業園區主任李永明,應邀到市區西岳廟廣場西側的這家氣派的酒樓參加飯局。

宴請人是華縣商人李崢嶸。高軍他們三人到了之后才發現參加飯局的有華縣檢察院辦公室主任王曉紅、華陰市檢察院反貪局副局長張小莉以及她帶的2名檢察院干部。

張羅這個飯局,李崢嶸是打算與高軍所在的羅夫工業園區合作。李崢嶸和朋友在羅夫工業園區里開了一個加氣站,“打聽到新來的園區主任是李永明”,李崢嶸便通過華陰檢察院的熟人聯系了李永明。

十人組成的晚宴原本“氣氛很好”,一共喝了4甁白酒。當天的用餐清單顯示:這頓飯,他們一共花了2353元。但誰也沒想到,這場飯局隨著之后掉落在地上的酒杯而終結。

在場的人,誰也說不清楚這個酒杯是怎么掉到地上的。李崢嶸說,是高軍給他敬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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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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