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申請火車退票費漲價信息公開案
基本案情:2014年春運期間,董正偉因退火車票被扣20%退票款,2月24日,身為律師的他向國家鐵路局申請信息公開,請求其公開與調價相關的政府定價信息和退票成本等信息。4月22日,國家鐵路局答復函稱,根據現有職責,董正偉的申請不屬于其信息公開事項。4月28日,董正偉因不服該答復對國家鐵路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其公開相關信息。8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要求國家鐵路局撤銷原答復,重新答復。旋即,國家鐵路局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同年12月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書》,認為新組建的國家鐵路局是否具有“鐵路客貨運雜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審核”職責……需要送請有權機關進行解釋或確認,在送請解釋或確認期間,本案需中止審理。目前該案備受關注。
推薦理由:面對實力雄厚的“鐵老大”的巨型企業擅自改變火車退票規則,律師董正偉偏偏要“較真”,申請信息公開遭拒后一直訴狀將國家鐵路局告上法庭。要點贊的是,一審法院不僅受理了案件,而且認為被告沒有理由拒絕董正偉的信息公開的申請,判令其重新作出答復。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為二審法院,究竟將如何處理該案,讓我們拭目以待。
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