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治:從單純選舉走向民主治理
大量的實踐經驗表明,單純以選舉為中心的村民自治,其實際運行往往與民主的要求相去甚遠,難以獲得預期的自治效果。村民自治要切實體現民主的價值和要求,必須要尋找新的切入點,把單純的選舉轉向與決策、管理和監督并重。
責任編輯:戴志勇
20年前的1994年,民政部在下發的關于開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動的通知中,提出了“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四項民主要求,希望由廣大民眾直接行使民主權力,依法自主處理村務。20年過去了,村民自治的實踐表明,村民自治的重心一直落腳在選舉:無論政府部門的鄉村管理重點,還是鄉村自治運作的焦點,主要圍繞“民主選舉”而展開,而鄉村選舉之后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環節卻較少得到重視。
大量的實踐經驗表明,單純以選舉為中心的村民自治,其實際運行往往與民主的要求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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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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