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用戶誹謗他人 新浪微博被判罰3.5萬
最高法通報審理網絡民事侵權糾紛司法解釋三個月后,首例網絡名譽侵權案結案了。
新浪微博經典頁面
微博用戶誹謗他人 新浪微博被判罰3.5萬
最高法新規發布三個月后,首例網絡名譽侵權案結案了。
據法制晚報消息,原告馬先生(化名)起訴被告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稱有昵稱為“某某”的用戶于2014年初發布了名為“某某被威脅了”的微博。原告起訴稱,該微博虛構事實,對其進行惡意誹謗,并附有馬先生的姓名和肖像照片。該微博隨后被該微博被大量瀏覽閱讀、轉發及評論,給原告的名譽造成極惡劣的影響,嚴重干擾了其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為此,馬先生曾多次向被告投訴,但被告既沒有及時刪除侵權微博,也拒不提供發文者及微博的相關信息,致使侵害后果不斷擴大。
于是馬先生起訴要求法院判決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