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公務員收入也應主要靠工資
一句話,只能因事設人,不能因人設事。公務員規模的邊界應該是盡可能減少交易費用、提升經濟效率。只要有助于減少交易費用,公務員的規模就應該小下去。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實習生 楊昊 劉佳辰
公務員“社保并軌”與漲工資一步到位都實現了。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公布《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也搞社保,形式上與企業社保“并軌”,同時還設職業年金,確保“新人”退休后過得體面。
作為配套,公務員與事業編制同步調薪,提高了基本工資(職務工資與級別工資)標準。有媒體大談公務員十年沒有漲薪,那是把基本工資當成全部工資了。公務員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津貼補貼。這部分錢,少則占全部工資的1/3,多則可達2/3,是可以靈活調整的。這次提高公務員基本工資的明面理由之一,是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了基本工資。
公務員提高基本工資,一是提高了社保及職業年金繳費基準,讓“新人”退休后能拿更多的錢,二是提高了當下的合法收入。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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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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