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說法,難;要清白,更難 誤上“老賴”黑名單
“老賴黑名單”,本是一種被法院認定的有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的信用懲罰制度。因法院誤錄名單,導致夏松們信用受損甚至破產。
責任編輯:呂忠恕 實習生 信娜 劉子璇
“老賴黑名單”,本是一種被法院認定的有能力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人的信用懲罰制度。因法院誤錄名單,導致夏松們信用受損甚至破產。該制度無疑是需要改進的。
2015年1月8日,夏松開始了一個月的“老賴”生活——無法購買機票和軟臥車票,無法貸款,也不能去高級場所消費,盡管他是多家公司的老總。直至2月9日,湖南長沙芙蓉區人民法院經調查確認夏松并非“老賴”,將他的名字從“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
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又稱“失信者黑名單”、“老賴黑名單”。該名單制度自2013年7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82次會議通過,對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自從發現自己上了“老賴”黑名單,夏松親身體驗了一個“老賴”在日常生活中遭遇的所有懲罰。但無論是進入還是退出名單,對夏松來說,都來得毫無預兆。一場扮演“老賴”的演出,就這么突然開始,又戛然結束了。
看上去,夏松已恢復清白。但在夏松看來,這場“烏龍”給他信譽造成的瑕疵甚至信用破產,卻不容易彌補。夏松毫無辦法——他無法向全世界宣告,自己真的從未有過欠債行為。法院也無可奈何——除了將他從名單剔除,還能為他做些什么呢?
“老賴”從天而降
成為“老賴”這件事,最先告訴夏松的,不是法院,而是火車票代售點的售票小姐。
2015年1月12日晚,家住湖南長沙的夏松在家附近的代售點購買去北京的車票。一如往常,他選擇了夕發朝至的軟臥,票價527.5元。
可這一次,點擊“預定”,電腦屏幕卻彈出窗口:“夏*已被法院依法限制高消費,禁止乘坐列車軟臥。”
夏松驚呆了,售票小姐也驚呆了。二人都從未見過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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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