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判死刑,救不救 ——一個尿毒癥患者的求生倫理
一個尿毒癥患者販毒,母親捐腎、手術成功后,法院一審判了死刑。兩種聲音:先救再殺,會不會太殘酷?即使可能判死刑,難道就不該救嗎?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王歡 龔晨
手術后的王保保(化名)還是很消瘦,但已綻露笑容。不過,他還面臨著法律的制裁。
一個尿毒癥患者販毒,母親捐腎、手術成功后,法院一審判了死刑。
兩種聲音:先救再殺,會不會太殘酷?即使可能判死刑,難道就不該救嗎?
被尿毒癥折磨了五年多后,26歲的王保保終于把腎換了。此時,他正面臨法院的審判。
為了籌措換腎費用,王保保三次販毒被抓。母親劉麗麗說,法官的一句“能換”,讓她決心捐出了自己的一顆腎。家里還借了二十萬的債。
手術很成功。但十個月后,2014年9月16日,包頭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王保保死刑。
此事引發了激烈爭議:先救再殺,會不會太殘酷了?也有另一種聲音:即使可能判死刑,難道就不該救嗎?
2015年2月5日,內蒙古高級法院二審開庭,公訴方以有立功表現等理由建議改判死緩。
“別管我了”
疾病突襲。2008年5月,21歲的王保保被查出慢性腎炎,百分之七十的腎細胞已經壞死。作出診斷的包頭醫學院一附院醫生說,這個病最終可能發展成尿毒癥,到時候除了透析和換腎,沒有別的辦法。
這讓父親王武生很不甘心,他信賴中醫,帶著王保保離開醫院,跑了巴彥淖爾、呼和浩特和北京的幾家中醫院,還拜訪了包頭一位據說給首長看病的醫生。
但各種中西醫結合的療法沒任何效果。2009年12月的一天,王保保的病情突然惡化,送回包頭醫學院一附院搶救,兩天后才脫離危險。此后,王保保每月要進行十次常規透析,才能維持生命。
家里最初沒做換腎的打算。最主要的原因是沒錢。之前看中醫折騰了一年半,基本花光了家中積蓄,還借了十來萬。
“再說換腎也不是一定就能治好。就想先透析,觀察著再說。有的人透析了好多年都沒惡化。”王武生說。
王家2001年從土默特右旗的農村搬到了包頭市城鄉接合部的北沙梁村。王武生做小包工頭,蓋平房之類的小工程,母親劉麗麗就打些零工,幫人擦玻璃,洗酒瓶。
王保保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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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