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未來法院的樣子 巡回法庭來了
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看來,巡回法庭是改革的產物,更是法院司法改革的試驗田:主審法官合議庭負責制、法官員額制等綜合性改革措施,以及構建新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設想,都將在巡回法庭率先試行。
責任編輯:蘇永通 實習生 吳非
2015年1月28日,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正式成立,2月2日正式開門受理案件。
專題按:最高法院的兩個巡回法庭設立一個半月有余,已陸續開庭并展開地方巡回。巡回法庭如何實現司法便民與破除地方保護主義職能,自身又如何探索“未來法院的模式”?南方周末記者最近親歷第一巡回法庭的接訪和庭審現場。此外,近日,最高法院審委會專職委員、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回答了南方周末記者的提問。
審案:未來巡回開庭將會成為常態,還將對地方法院審判起示范指導作用。
信訪:“我們要像‘包青天’一樣清正廉明、剛正不阿,但不能什么事都管。”
保障:鮮為人知的是,法官們還住在賓館里,薪酬還不如深圳本地的法官。
2015年3月6日,一起民事上訴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開庭,開庭地點——廣東東莞。
1月底,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相繼在深圳和沈陽掛牌,它們是新一輪司法改革的全新產物。
春節過后,兩個巡回法庭相繼敲響第一槌。而這次東莞之行,則是巡回法庭離開駐地,展開的第一次“出巡”。
根據設置,第一巡回法庭巡回區為廣東、廣西、海南,第二巡回法庭巡回區為遼寧、吉林、黑龍江。
“你說北京很遠,不就是兩張機票嗎?”東莞一案的上訴方代理律師袁科認為,除了司法便民之外,他更看重巡回法庭審案對于巡回區內司法審判的指導意義。
“我們設巡回法庭,不僅僅是換個地點。”在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長劉貴祥看來,巡回法庭是改革的產物,更是法院司法改革的試驗田:主審法官合議庭負責制、法官員額制等綜合性改革措施,以及構建新型法律職業共同體的設想,都將在巡回法庭率先試行。
巡回到地方將是常態
為了東莞首巡,單單為庭審場地問題,第一巡回法庭主審法官劉敏就跑了兩趟。
庭審將啟用5人合議庭,平時只坐3人的審判席要再加2把椅子;還要趕制“法官助理”的牌子——東莞法院系統尚未配置這樣的輔助人員。
3月6日上午9點,庭審在東莞市中級法院最大的審判庭內舉行。深圳大學法學院八十多名學生和東莞市兩級法院的民商事法官坐滿了旁聽席。
審判席上端坐著5名主審法官組成的合議庭,居中的是審判長,由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長周帆擔任。
根據司改精神,主審法官從資深審判員中“優中選優”而來,獨任審案或擔任審判長主持合議庭審判。巡回法庭的要求最高,合議庭成員必須都是主審法官。上述5人中還有2人是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審判方式也要符合司改的新要求。合議庭審理案件不用再報庭長、院長審批,擔任審判長的主審法官就可直接簽發文書。不過,這一天,經過4個小時的庭審,法官們認為案件有調解的可能,主要是雙方有調解的意愿,沒有當庭宣判。
這是一起涉及3個億的相鄰權糾紛案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