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法”四天 立法法“稅收法定”修訂逆轉背后
四天之間,事關民祉的“稅率法定”條款重回立法法,并最終通過表決,這次立法逆轉幕后究竟發生了哪些不為人知的故事?
責任編輯:王小喬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丁子荃
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閉幕會,表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決定草案等各項草案。
四天之間,事關民祉的“稅率法定”條款重回立法法,并最終通過表決,這次立法逆轉幕后究竟發生了哪些不為人知的故事?
2015年3月15日,全國人大十二屆三次會議的最后一天,大會以2761票贊成,81票反對,33票棄權的高票表決通過對立法法的修改。全國人大代表、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周光權在微信朋友圈發了一條感嘆:功德圓滿。法治就是這樣點滴推進的,借用龍應臺的書名《孩子,你慢慢來》,中國法治在路上,我們都不要急!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劍文當天看到這則新聞時,“并沒有特別興奮”,對他來說,“驚心動魄、永生難忘”的十幾個小時是在5天之前。
3月8日,兩會代表委員們發現,立法法修正案三審稿中關于稅收法定的條款,較之前的二審稿發生重大變化。二審稿中“稅種、納稅人、征稅對象、計稅依據、稅率和稅收征收管理等稅收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被簡化為“稅種的開征、停征和稅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要制定法律。
立法法是一部規范立法活動的重要上位法,被稱為“管法的法”,上述修改引發了人們對政府部門借此繞開人大,“隨意”調整稅率和稅制的憂懼。
短短幾天中,會場內外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與學者、媒體聯動,通過發言、聯名提交建議書、向有關部門遞材料、召開研討會、接受媒體采訪等方式,最終推動“稅率法定”在四天后重入立法法,并通過大會表決。
“以我作為法學專業人士的觀察,從三審稿突然修改到投票之間短短幾天內,這么大的條文變動,在中國立法史上真的極端少見。”全國政協委員、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一對南方周末記者說,這得益于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形成很強的民意,是一次立法法中的“立法民主化”的活試驗,“就是過程有一點驚心動魄”。
稅收法定“縮水”
“怎么會在這么短的時間內,發生這么大的變化。”
3月8日下午,全國人大代表、影視劇作家趙冬苓在人民大會堂拿到了立法法(草案)三審稿,她立即翻到稅收法定相關第六條,“當時幾乎都愣住了”。下午5點,她在朋友圈吐槽:“大后退了!”
一天前,她接受媒體采訪時還信心滿滿地說,“我對立法法的評價很高,早就急著去投這張贊成票了。只要涉及稅的,以后都要由人大立法。”
今年62歲的趙冬苓短發圓臉,說話爽直,是一位得過華表獎、金雞獎和飛天獎的影視劇作家。她對財稅本是外行,2013年當上人大代表后,她在別人建議下找劉劍文等財稅學者幫忙,在當年兩會上提交《關于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定或者條例的議案》,提議人大收回1985年授予國務院的立法權,被稱為當年“最有含金量的議案”。
在大多數國家,“無代表,不納稅”“未經納稅人同意,政府不得征稅”等已是深入人心的傳統。我國憲法也規定,全國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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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