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身說法】別攬權,也別聽人擺布
在“副校長負責制”下,校長自我架空啦。
責任編輯:蔡軍劍
在“副校長負責制”下,校長自我架空啦。
我近乎固執地認為,校長不要做副校長的事情,副校長不要做處長的事情。財權也好,人權也好,我都不抓,全都交給相關的副校長負責。有人來找我,如果是在我的職權范圍內,我就直接解決;不是在我的職權范圍內,我就建議他去找某副校長或某處長。我從不為了顯示自己的“全能”,對任何事情都發號施令。因為在我看來,一旦對任何事情都發號施令,就侵犯了副校長的職權,使其無法充分行使自己的權力。有人恭維我,說我這是“放權”。我說不對,這本來就是副校長的職權,我只是沒有攬權而已。
我有一句玩笑話,我任校長期間,華中師大是黨委領導下的副校長負責制。這其實也是一種寫實。武漢大學有一位老領導,聽說我對很多事情都不管不問,覺得不可思議。一次,她問我:“你這個學校是怎么辦下來的?”聽我介紹了我的“副校長負責制”,她很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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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ze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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