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陰影下的婦女權益保護未能完全翻轉的李彥案
死刑緩期執行。2015年4月24日,李彥殺夫案重審宣判。
責任編輯:蘇永通
在我國,由于救助的缺失,一些婦女在遭遇長期家暴后選擇“以暴制暴”,而據統計,她們中的許多人被重判。
等到被害人家屬情緒稍微平復,最高法院才宣布不予核準死刑;高級法院在中級法院開庭重審,由中級法院到基層法院代為宣判;法院讓律師協助維穩,因太危險勸記者別采訪。
李彥曾到婦聯和派出所反映情況,但未得到有效救助,選擇“以暴制暴”;在社會各界的強烈關注下,法院對于長期家暴事實從不采納到認定,直至推翻了死刑判決。
死刑緩期執行。2015年4月24日,李彥殺夫案重審宣判。
現年44歲的四川下崗工人李彥2010年11月3日在與丈夫譚勇的一次沖突中將后者殺死,并分尸、烹煮,棄于廁所與河中。2012年8月,四川省高級法院二審判處李彥死刑立即執行。
殺人情節如此殘忍,依照慣例,最高法院一般會核準死刑。不過,2013年底,最高法院作出不予核準并發回重審的決定,最主要的理由是:被害人譚勇對李彥長期施行家暴。
從一審、二審、死刑復核到重審,司法機關一直面臨著巨大的壓力:一方面是婦女團體乃至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另一方面則是被害人家屬的激烈抗爭。
鮮為人知的是,在維穩壓力與婦女權益之間,經過持續近三年的醞釀和鋪墊,此案才得以實現從死刑立即執行到死刑緩期執行的翻轉。
對死緩的最終結果,各方均不滿意。李彥的辯護律師萬淼焱一度認為,改判有期徒刑的可能性最大。被害人家屬則在法庭上高喊著“抗議”“不服”,久久不肯離去。
憤怒的家屬
這樣的法庭情景實屬罕見:審判席兩邊,各有一位警察手持微型沖鋒槍。
此案發回四川高院重審后,開庭選擇了案發地安岳縣所在的資陽市中級法院。24日宣判時,又挪到了安岳縣法院。當天,除安岳縣法院外,資陽市中級法院和下屬各基層法院也都派了法警過來。
即使已經全副武裝,當日的法庭仍然還是一片混亂。
上午八點半左右,家屬們一進入法庭就開始咆哮,辱罵為李彥辯護的成都律師萬淼焱。譚勇的兩個姐妹還試圖跨過旁聽席前的金屬欄桿,被阻止后朝律師席扔出了四只鞋。法警隊政委挺身阻擋,鞋子無一命中。
包括譚勇哥哥在內的幾位男性家屬還用擔架將父親抬了進來,稱父親已經八十多歲,不判李彥死刑不能接受。
來自資陽市中級法院的審判長特意抬高聲音,以蓋過旁聽席上的喧鬧,勉強宣讀了判決結果。在此過程中,沒有人被請出法庭,包括扔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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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