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農民工何必一定要農民工
如果僅僅因為人代會上舉起的手有幾只是 “農民工的”,我們就算完成了對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維護農民工利益的希望僅僅寄托在幾個“農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變農民工依然可憐的權利現狀,實現社會公平就仍將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
農民工,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不斷創造著中國的政治紀錄。11月16日,廣州市十三屆人大第二次會議選出了104名廣東省人大代表,其中兩名是農民工。同日,深圳選出的26名省人大代表中也包括兩名農民工。農民工終于首次出現在省級人大代表之列。
自今年3月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首次提出要在不斷壯大的農民工隊伍中產生全國人大代表以來,在沈陽、重慶、南京、廣州、深圳等眾多農民工集中的地區,農民工在短短兩三個月中,接連跨越了區級人大代表、市級人大代表而進入省一級,我們看到,人大的決議在地方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貫徹。按照現有趨勢,明年1月召開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出現農民工代表將會水到渠成。
農民工終于可以堂堂正正當選為人大代表,這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一方面,它表明農民工曾經的忍耐與貢獻終于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另一方面,它或許會有助于推動全社會對農民工生存狀況與權益的持續關注。
與此同時,應該看到,此次農民工能當選人大代表多少有一點法外施恩的意味?,F行的中國地方人民代表選舉,依然是建立在對戶口的依附之上的。這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在非戶籍地勞動、工作或居住的民眾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盡管,許多地方也規定了非戶籍地選民可以在居住地登記的情況,但在今年3月全國人大的決議出臺前,能邁過現行法律的約束成功當選人大代表的,也只有深圳等地屈指可數的幾例,而且代表級別僅限于區級。
顯然,這一輪農民工代表的百花齊放得益于全社會長期呼吁以及政府自上而下的強力推動。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不但規定了省一級農民工人大代表的名額,而且特別提出兩項資格限制:非廣東省籍,非城鎮戶口。
我們相信,政治層以政策傾斜的方式,讓農民工得以廁身于以政治、經濟、文化精英為主體的代表行列,是為了讓國家的各級權力機構在決定事關農民工利益時,能聽到真正來自他們的聲音,為改善這個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付出巨大代價的群體的生存狀況找到合理的方法。如果真的出于這樣的考慮,農民工的代表又何必非得是農民工?如果能建立起讓每一個人大代表真正承受本選區選民問責的機制,那么對于農民工集中的地區,人大代表只要是熱心維護農民權益、有余力的人士即可,何必要具有農民工身份、何必要農村戶籍、又何必要外省籍。否則,維護農民工權益的美好意圖可能異化為農民工群體虛幻的政治榮譽和少數人實在的個人利益。
更加重要的問題是,農民工當上了代表,他們是否能夠理解“民意代表”的深刻含義和巨大責任?他們能否理解將要審議的議案或報告?他們能否勝任其職責?履行代表職責并不非得是高學歷的專家學者,低學歷者可以通過社會歷練獲得所需要的知識和能力,但作為選民和作為代表對政治素質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后者僅僅靠先天的良知良能是不夠的,農民工要履行其職責,恐怕需要一些政治訓練。
然而,農民工代表畢竟不是全職工作,他們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去做,通常還很繁重,收入菲薄,在這樣的個人境況下,農民工能否有興趣和精力去提高自己參與政治的素質?能否超越對自己個人生計的關注把精力和重心放在維護農民工群體的權益上去?而且,在中國的政治生態下,人民代表與農民工之間有巨大的社會地位反差,這是否會摧毀他們長期的堅持?……
也許這些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但我們應該牢記的是,如果僅僅因為人代會上舉起的手有幾只是 “農民工的”,我們就算完成了對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維護農民工利益的希望僅僅寄托在幾個“農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變農民工依然可憐的權利現狀,實現社會公平就仍將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我們的社會也終將繼續累積著這個群體的憂傷以及對他們的虧欠,直至無法承受。
自今年3月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首次提出要在不斷壯大的農民工隊伍中產生全國人大代表以來,在沈陽、重慶、南京、廣州、深圳等眾多農民工集中的地區,農民工在短短兩三個月中,接連跨越了區級人大代表、市級人大代表而進入省一級,我們看到,人大的決議在地方上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貫徹。按照現有趨勢,明年1月召開的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出現農民工代表將會水到渠成。
農民工終于可以堂堂正正當選為人大代表,這無疑具有積極意義,一方面,它表明農民工曾經的忍耐與貢獻終于得到了社會的承認;另一方面,它或許會有助于推動全社會對農民工生存狀況與權益的持續關注。
與此同時,應該看到,此次農民工能當選人大代表多少有一點法外施恩的意味?,F行的中國地方人民代表選舉,依然是建立在對戶口的依附之上的。這事實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那些在非戶籍地勞動、工作或居住的民眾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盡管,許多地方也規定了非戶籍地選民可以在居住地登記的情況,但在今年3月全國人大的決議出臺前,能邁過現行法律的約束成功當選人大代表的,也只有深圳等地屈指可數的幾例,而且代表級別僅限于區級。
顯然,這一輪農民工代表的百花齊放得益于全社會長期呼吁以及政府自上而下的強力推動。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不但規定了省一級農民工人大代表的名額,而且特別提出兩項資格限制:非廣東省籍,非城鎮戶口。
我們相信,政治層以政策傾斜的方式,讓農民工得以廁身于以政治、經濟、文化精英為主體的代表行列,是為了讓國家的各級權力機構在決定事關農民工利益時,能聽到真正來自他們的聲音,為改善這個在社會轉型過程中付出巨大代價的群體的生存狀況找到合理的方法。如果真的出于這樣的考慮,農民工的代表又何必非得是農民工?如果能建立起讓每一個人大代表真正承受本選區選民問責的機制,那么對于農民工集中的地區,人大代表只要是熱心維護農民權益、有余力的人士即可,何必要具有農民工身份、何必要農村戶籍、又何必要外省籍。否則,維護農民工權益的美好意圖可能異化為農民工群體虛幻的政治榮譽和少數人實在的個人利益。
更加重要的問題是,農民工當上了代表,他們是否能夠理解“民意代表”的深刻含義和巨大責任?他們能否理解將要審議的議案或報告?他們能否勝任其職責?履行代表職責并不非得是高學歷的專家學者,低學歷者可以通過社會歷練獲得所需要的知識和能力,但作為選民和作為代表對政治素質的要求是不一樣的,后者僅僅靠先天的良知良能是不夠的,農民工要履行其職責,恐怕需要一些政治訓練。
然而,農民工代表畢竟不是全職工作,他們有自己的本職工作去做,通常還很繁重,收入菲薄,在這樣的個人境況下,農民工能否有興趣和精力去提高自己參與政治的素質?能否超越對自己個人生計的關注把精力和重心放在維護農民工群體的權益上去?而且,在中國的政治生態下,人民代表與農民工之間有巨大的社會地位反差,這是否會摧毀他們長期的堅持?……
也許這些不是我們應該擔心的。但我們應該牢記的是,如果僅僅因為人代會上舉起的手有幾只是 “農民工的”,我們就算完成了對自己良心的安慰;如果把維護農民工利益的希望僅僅寄托在幾個“農民工代表”身上,那么改變農民工依然可憐的權利現狀,實現社會公平就仍將是一個可望而不可及的夢。我們的社會也終將繼續累積著這個群體的憂傷以及對他們的虧欠,直至無法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