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面新聞”論調讓媒體冷漠

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負面”?這里的判斷標準只應該有一個,那就是公共利益的標準。但凡有利于公共利益,就肯定是正面的;但凡不利于公共利益,就肯定是負面的。
    這是一個陽光明媚的季節,但陽光下仍不免有陰影,那是災難的陰影——4天前,福建莆田作坊火災,37人死;重慶秀山煙花爆炸,16死15傷;3天前,山西陽泉改建煤礦隧道而致民房坍塌,10人死;兩天前,哈爾濱發生沉船事故,7人死;江蘇吳江發生火災,8人死。
    遺憾的是,所有這些災難,哪怕是慘烈的莆田火災和秀山爆炸案,無一例外都只有簡短通稿,沒有深度報道,也沒有媒體評論;換句話說,它們都沒能進入公共輿論的視野。媒體的焦點不在這,那么在哪里呢?媒體的焦點幾乎都集中到了陜西華南虎的身上,被撲朔迷離的華南虎挑逗得興奮莫名。
    那么多生命悲劇,卻不比子虛烏有的華南虎更有關注價值,這才是生命悲劇背后,更深層的悲劇。
    但是,這種更深層的悲劇,并不是輿論的冷漠造成的。當年SARS事件和孫志剛事件中媒體不屈不撓的努力,早已印證了媒體對于生命價值的堅守。媒體有著這樣的堅守而竟然在生命的悲劇面前閉上眼睛,原因就不能不令人深思。不能不承認,對追問災難事故的所謂負面新聞實行嚴格管制,在一些地方已經成了慣例。幾個月前,國新辦副主任王國慶在做客中央電視臺時就披露,現在發生在一些地方的這種所謂的不好的事情,有90%都能“捂住”,只有10%給披露出來了。王國慶并快人快語地抨擊地方政府的這種做法“比較天真”。
    這種天真的做法,效果卻絕不天真。比如某校發生歹徒入室侵犯學生的不幸事件,校方通常的做法都是捂蓋子。而一旦捂成功了,那么其中的教訓也就難于汲取,類似事件就會繼續發生。責任人的烏紗帽固然可以保住,但是卻以更多學生受害為代價。不準追問災難,導致更多災難,這幾乎是鐵律。就此而言,捂住所謂負面新聞,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助紂為虐的作用。而輿論對災難的追問則恰好相反,越是無畏的追問,越能夠揭示災難的真正成因;越是徹底的討論,越能集中全社會的智慧,以盡可能完善機制,把災難減輕到最小程度,拯救無數的生命。
    什么是“正面”什么是“負面”?這里的判斷標準只應該有一個,那就是公共利益的標準。但凡有利于公共利益,就肯定是正面的;但凡不利于公共利益,就肯定是負面的。用這樣的標準來衡量,顯而易見,追問災難的所謂“負面新聞”,因為符合公共利益,恰恰是正面新聞;而對這種新聞過度嚴厲的管制,即王國慶所稱的“捂”,必然損害公共利益,恰恰是負面的,應該受到輿論譴責和制度性的制約。
    這樣的邏輯,其實是一個淺顯的邏輯。地方官員大多有較高學歷,也有豐富閱歷,這樣淺顯的邏輯他們并非不懂。一般情況下,他們對待媒體的態度,都顯得比較開明,只是一旦涉及他們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他們就往往顯得異常強硬,堅決將媒體拒之門外。一旦他們的一畝三分地上發生災難,他們往往本能地把這看作自己個人的災難,首先想到的只是怎樣消弭自己個人的危機,從而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擺到了災難幫兇的位置上,跟災難同仇敵愾。災難因此可以很方便地綁架權力,并因綁架了權力而更加勢不可擋。本來只是自然層面的災難,就這樣演變成了社會層面的災難、人心層面的災難。災難于是往復不已。
    在地方官員普遍人格分裂的情況下,寄望于地方官員的個人覺悟是靠不太住的。惟一能夠依靠的就是制度。正是在這個角度,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和中共十七大反復強調的表達權,具有決定性意義。必須把表達權落實到具體的法律上,落實到具體的制度上,變成可操作的、真正屬于公民日常生活的基本權利,才能用無時不在、無處不在的公民的自由表達,來遏制地方官員的自由裁量權,來突破地方官員對于災難新聞的圍追堵截。輿論也才不會在面對生命悲劇時,無助地閉上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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