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言】裁人,放權
一個機構在政府體系中的重要性與影響力,極大取決于該機構的預算規模與編制規模。而機構要錢要人,總要有正當理由。于是,幾乎任何機構都有管事與擴權的傾向,這是由機構自我生存與壯大的內在需求驅動的,和動物的求生意志很類似。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實習生 徐菲
李克強總理變身段子手?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在討論進一步簡政放權、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類別時,李總理講了一個故事。
“我看到有家媒體報道,一個公民要出國旅游,需要填寫‘緊急聯系人’,他寫了他母親的名字,結果有關部門要求他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這怎么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人家本來是想出去旅游,放松放松,結果呢?”
這事兒是夠奇葩的。倒不是說要求證明“你媽是你媽”一概荒唐。在一些情形下其實是合理的。例如遺產繼承與父母投靠子女的落戶,涉及財產權與市民權的變更,對親屬關系進行法律上的確認太合理了。但一個“緊急聯系人”為什么要搞這么大的排場?請注意一個關鍵詞:“非行政許可審批”。
照理說,自2004年7月1日起實施行政許可法后,行政審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瓦特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