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每次心動,奈何法律不動
格調高低、庸俗與否永遠是一個仁者見仁的難題,指望一臺選秀節目弘揚主旋律,不亞于海濱浴場穿西裝一般令人錯愕。況且,自有手中的遙控器和行業口碑做評判,過于惡俗它必會自生自滅,何須勞煩廣電總局大駕?
《第一次心動》風波眼下好不熱鬧!先是國家廣電總局8月15日通報全國,叫停重慶電視臺《第一次心動》選秀節目,繼而重慶方面緊急整改,又是深刻反思,又是進京檢討,接著導演被解聘,遭“封殺”的評委也忙著道歉。不過,若以法律的眼光打量,這一幕幕臺下戲的戲中人,卻又像是一群熟悉的陌生人。
熟悉,是因為當初“超女”、“快男”受限時就演過類似的情景??;陌生,則緣于他們的角色錯位。
國家廣電總局歸屬政務序列,是行政執法機關;叫?!兜谝淮涡膭印穼儆谛姓幜P的一種,即責令停產停業。責令停產停業是一種極重的處罰,對處罰對象的利益影響極大,因此,為避免執法錯誤,行政處罰法規定了嚴格細致的程序。
依照此法,叫?!兜谝淮涡膭印窇斠浴靶姓幜P決定書”的法定格式單獨向重慶電視臺作出,不過,廣電總局卻以發文件“通報”的形式作出,而且還發給重慶以外的各省區包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廣電局周覽。
依照此法,廣電總局叫停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即重慶電視臺有要求舉證的權利;電視臺如果要求聽證,廣電總局還必須自掏腰包組織,又因選秀天生就是大眾娛樂,不涉密,所以聽證還必須公開進行。
依照此法,廣電總局叫停之前,如果不向重慶電視臺告知叫停的事實、理由和依據,或者拒絕聽取電視臺的陳述、申辯,叫停決定不能成立。
而按照普通人的經驗推測,廣電總局在叫停之前,是不會對重慶電視臺這么客氣的,可能被叫停前,重慶方面壓根就沒想過會大難臨頭。同理,重慶電視臺也不會依法申張它的權利,不會想到要求聽證,不會在聽證會上和廣電總局申辯、質證,眼下重慶方面的進京檢討、全面整改、處分員工,就已不言而喻。
另外,從管轄權而論,按照行政層級和地域管轄原則,該處罰重慶電視臺的應該是其直接上司——重慶市廣電局,不過,這次廣電總局可是一點面子都不給,不僅越過重慶市局,直接處罰其下屬機構,還在通報中把重慶市局也捎帶批了一通,指其不盡管理之責。
撇開以上程序問題不論,實體上也很難找到處罰依據。廣電總局歷數《第一次心動》幾大“罪狀”,指其比賽環節設計丑陋粗糙、評委言行舉止失態、節目缺乏藝術水準、內容格調低下、演唱曲目庸俗媚俗,但翻遍有關電視管理的法律法規,卻找不出一條有此“罪狀”要遭停播的規定,有的只是危害國家主權、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宣揚淫穢迷信等大罪才不予饒恕。
事實上,格調高低、庸俗與否永遠是一個仁者見仁的難題,指望一臺選秀節目弘揚主旋律,不亞于海濱浴場穿西裝一般令人錯愕。況且,自有手中的遙控器和行業口碑做評判,過于惡俗它必會自生自滅,何須勞煩廣電總局大駕?
廣電總局叫停節目、處罰電視媒體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但每次都難睹法律的身影。處罰者不按法律路數出牌,被罰者也不按法律路數自救,上演的都是千百年來中國人再熟悉不過的那一套,潛規則公然替換了明規則。
在廣電總局禁令史上,據說只有此次頗得人心,這一方面說明重慶電視臺確需自省,但另一方面,也可再次看出我們對程序正義的漠視。即便惡人再惡,也不能亂棍打死,那是江湖時代;而在有法時代,“正是程序決定了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