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嚴的司法何懼說三道四
這樣的司法才不會因為過于文弱,而承受不起外界的閑言碎語,以至于連輿論的一小朵浪花也必須強力禁止。
“在齊二藥事件中,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及時上報藥品反應,是負責任的,不應該承擔不負責任的藥品企業的責任?!比绻麤]有事先的身份交待,讀者可能會誤以為這段話是中山附三院的新聞發言人在為自家醫院鳴不平。事實上,這是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的公開宣示。
其時,與“齊二藥”相關的幾宗訴訟正在廣州開審。政府部門發言人對未決案所表達的傾向性意見迅即引發了輿論批評。一向被認為與獨立審判存在天然對立與緊張關系的媒體監督,在這次事件中扮演了守護司法之職。
解讀媒體及評論界對毛群安言論的反應,可以得出頗多信息。
首要的一個信息是,權力制衡理念已在近年來的思想啟蒙中得到了有效傳播,并逐漸深入人心。這一背景之下的大眾媒體,已習慣于對行政權保持警惕,一旦行政權行使不當,相應的批評就會快速釋放出來。
其次是獨立審判的理念在司法之外獲得了廣泛的價值認同,法院一度抱怨和抵制的“媒體審判”,正在還原為媒體監督——監督對象已不再固定為行政權或司法權,而是更關注于整個公權力的不當行使。所以,當山西長治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行中向被執行人違法收取天價執行費和“實支費”時,就有了媒體對“司法利益化”和“司法地方化”的批評。而當廣州法院可能遭受來自于行政部門的不當干擾時,媒體又為獨立審判助威,并通過對行政越權的批評來為司法減壓。這種基于媒體自律之下對司法的尊重,將可能成為調和媒體監督與獨立審判之間緊張關系的一種潤滑劑。
這或是獨立審判能在中國加速推進的一種跡象。普遍認為,獨立審判的障礙來自于“司法行政化”、“司法地方化”與“司法職業大眾化”。如今司法在職業化之路上已有了長足進展,加之社會輿論對獨立審判理念的認同與支持,司法的外部環境事實上已有較大改觀。由此反思中國的司法發展之路,司法自身對“司法去行政化”及“司法去地方化”的訴求與努力,顯得更為重要。
從各國的司法發展史來看,獨立審判無不源于法官的努力。法官不畏威權一心護法的故事已被傳為經典,并激勵著一代又一代的法律人。無論是發生在英倫的“柯克與國王”的故事,還是發生在德國的“國王與磨坊主”的傳說,今天都已經為國人所耳熟能詳。不否認司法的行政化與地方化等現實的司法生態仍是司法的羈絆,但對于法官們而言,這些又不應成為獨立斷案的枷鎖。司法權在制度設計上就被定位為行政權的制約者,就行政權在中國歷史上長期一權獨大的淵源上看,期望汪洋恣意的行政權主動接受司法制約,未免太“法治浪漫主義”。而在民意和媒體支持下,堅守護法精神、排除不當干擾,則成為推進司法進步的必需。
正如西哲早已指出的,所有權利都面臨著被侵犯和被抑制的危險。這一判斷對至今仍在國家權力譜系中頗顯弱勢的司法權也適用。行政對個案的不當干涉不僅是對個體權利的侵害,更是對司法權的侵害。當我們鼓勵公民爭取自己的權利時,也有必要鼓勵司法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力。
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力,是司法對于自己的義務。真正履行了這個義務,司法就不僅是自主的,而且也是有尊嚴的,有足夠自信的。這樣的司法才不會因為過于文弱,而承受不起外界的閑言碎語,以至于連輿論的一小朵浪花也必須強力禁止。
獨立審判的關鍵并不在司法是否被干擾,而在司法能否抗干擾。法院更應善于運用法律來保護司法的價值,并最大限度地運用法律來制約行政權的越界。政府部門某發言人公開對未決案指手畫腳說三道四,對法院而言其實無關輕重。只要法官嚴守護法精神依法審理,只要法庭拿出能經受事實與法律考驗的裁判文書,民意就會站在司法一邊,共同抵御來自司法之外的種種壓力。
民意是有選擇空間的,司法也是有選擇空間的。期待“齊二藥案”能為司法貢獻出一份彌足珍貴的獨立裁判,這并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