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辦商會,商會辦證,證發給企業自治的“保健用品”是個什么品?
一帖添加了中藥的藥膏,究竟是藥品、醫療器械,還是企業口中的保健用品?這個問題已經造就了標準不一的特殊產業,全國范圍內也出現監管真空和產品傷害事件?,F在無論是生產者還是監管者,都迫切希望塵埃落定。
責任編輯:蔣昕捷 助理編輯 劉文慧 實習生 梁綺雅 楊思佳
一帖添加了中藥的藥膏,究竟是藥品、醫療器械,還是企業口中的保健用品?這個問題已經造就了標準不一的特殊產業,全國范圍內也出現監管真空和產品傷害事件?,F在無論是生產者還是監管者,都迫切希望塵埃落定。
在一封名為《關于河南省保健品行業性危機情況反映》的信上,密密麻麻蓋滿了河南省“保健用品”企業的公章和負責人簽名。因為有企業被監管部門定性生產假藥,80家企業聯名上書河南省省長謝伏瞻,希望省政府“糾偏”。
爭議源自一張貼膏。
河南聶麟郊膏藥老店常年經營一種包含83味中草藥成分的祛痛貼。
在生產企業眼里,它叫做“保健用品”,類似的產品包括添加了多種中藥材的眼貼、頸椎貼、腰痛貼、兒臍貼……由于獲得合法身份周折較多,地方企業組織的商會決定自治——自行頒發“保健用品”認可證。
在藥品監管部門看來,它屬于“藥品”或“醫療器械”,如果未經藥監部門注冊和審批,則是“假藥”。
而在法規層面,自2004年廢除健字號批文之后,“保健用品”的全國性法規已不復存在,與此同時,此類“保健用品”行業卻飛速增長。據中國保健協會2012年出版的《保健藍皮書》計算,目前膏貼洗液類產品市場規模近60億元。
這類產品到底是藥品、醫療器械,還是“保健用品”,爭論在全國多地上演,以河南最為突出。身份和療效曾頗受爭議的“好視力眼貼”,批號在河南注銷后,注冊地則從河南搬遷到審批較寬松的陜西。
小小的一塊貼膏成了部門與部門之間、地方與地方之間審批和標準不一的特殊產物,客觀上已造成全國范圍內的監管混亂和真空。
非遺衍生品被定為假藥
在鄭州市中心的金水路上,隨處可見推著秘制膏藥小推車的商販。在各條小巷里,也遍布號稱“祖傳秘方”的膏藥鋪。作為中國第一人口大省和中醫藥發祥地,河南擁有信服中醫藥的群眾基礎。
因而當以中藥為主要原料的貼膏產品,遭遇當下最嚴格的食品藥品監管政策時,矛盾首先在此爆發。
一個月前,“聶麟郊祛痛貼”的經銷商被河南永城警方刑拘,理由是“涉嫌生產銷售假藥”。
洛陽聶家信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下稱聶家信公司)旗下的聶麟郊膏藥老店,在全國有近百家加盟店。產品包括聶麟郊祛痛貼、乳腺貼、暖臍貼、褥瘡膏、燒傷膏等。以祛痛貼為例,其成分標明有:藿香、白芷、烏藥、生地黃、苦參、肉桂等83味中草藥。
“聶麟郊膏藥”傳承人聶樹信表示,該膏藥創于1902年。2011年,該公司還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審定為“河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以下簡稱非遺)保護單位。
然而,作為非遺衍生品,這帖膏藥卻身份不明。2014年12月,洛陽市食藥監局在一次執法檢查中認定,聶麟郊膏藥屬于“假藥”,應該依法處理。
為確保定性準確,洛陽市食藥監局第一時間請示了河南省食藥監局。
南方周末記者獲悉,河南省食藥監局為此專門開了一個會,藥品器械處、法規處等相關處室都參與發表意見。據一位與會者透露,“在一些細節上有爭論”,但最終統一意見,認定為“假藥”。
判定的理由包括:(貼劑)含有中藥成分,產品上標注“關節勞損、骨質增生”等醫療術語,在祛痛貼產品上標注“非遺保護產品”存在誤導消費者嫌疑,在全國近百家店鋪統一標識“聶麟郊膏藥老店”構成事實上銷售藥品(膏藥)的行為,這些都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河南省藥監局的認定結論以批復的形式下發到河南各地。于是,有了經銷商刑拘的那一幕。
5月初,聶家信公司將河南省食藥監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假藥認定。5月13日,鄭州中院以“批復不具有可執行的內容”為由,駁回了訴訟請求。不過,5月下旬,涉案的經銷商也被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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