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孩子被遺忘死, 父母要入刑?
孩子被遺忘在車內致死的事件時有發生。為人父母者,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嗎?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孩子被遺忘在車內致死的事件時有發生。2015年7月11日,山東沂水3歲女童被幼兒園園長遺忘在車內9小時之后身亡。6月27日,湖南湘潭4歲男童被父母鎖在車內死亡。這位園長恐難逃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兩位為人父母者,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嗎?網上爭論異?;鸨?。贊成者援引法律,反對者援引《華盛頓郵報》普利策獎作品《致命的分心:把孩子忘在汽車后座是可怕失誤,還是犯罪行為》,認為遭受喪子之痛的父母已受良心懲罰。究竟孰是孰非?
正方:
中國現行刑法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個罪行又可分為兩類: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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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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