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再臨“緊箍咒” 支付的歸支付,銀行的歸銀行
讓第三方支付平臺回歸小額的支付管道,卸下資金沉淀與清算功能,是監管方的用意所在,但調整后,業務的利潤和風險都將由銀行來掌控,亦客觀上為銀行帶來利好。
責任編輯:舒眉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劉慧敏 田靜
央行第三方支付限額令引爭議。
讓第三方支付平臺回歸小額的支付管道,卸下資金沉淀與清算功能,是監管方的用意所在,但調整后,業務的利潤和風險都將由銀行來掌控,亦客觀上為銀行帶來利好。
2015年7月的最后一天,央行正式掛上網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讓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倒吸了一口涼氣。曾在互聯網金融行業創新潮中一馬當先“大鬧天宮”的第三方支付,再次站在了政策的“緊箍”前。
安全驗證條件不足時的交易限額、多重交叉驗證方可開戶、不得為理財產品開設支付賬戶……有媒體評價稱,這些限令讓第三方支付牌照瞬間貶值。
事實上,一出生就跑在監管前面的第三方支付令央行等監管層糾結不已。
1999年,中國的第三方支付企業誕生。隨著淘寶等網絡購物平臺的火爆,支付寶在2004年底創立,并迅速占據市場的絕對優勢。但直到2011年5月,支付寶、銀聯商務、財付通、快錢等27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才拿到了首批支付牌照。通過發牌照明確義務的方式,監管層得以真正有據可依地規范行業。
在此前甚至此后的長時間內,第三方支付一度成為公認的灰色地帶,資金沉淀、收單亂象、虛假商戶,甚至涉及洗錢。近年,第三方支付機構又從受挫的收單市場轉戰P2P、眾籌平臺進行資金托管,乃至為供應鏈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繼續在政策邊界游走。在中國金融行業分業監管的大背景下,第三方支付給監管層出了一道難題。
2014年3月,網絡上曾流出一版由央行向第三方支付企業下發的類似本次的“征求意見稿”,其中首次出現了消費限額。在南方周末記者去年的報道中,不少行業人士對此表示“措手不及”。
2014年4月,銀監會和央行聯手下發《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銀監發10號,下簡稱“10號文”),再次試圖規范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主要著力于客戶身份認證與風險管控等方面。
至2015年7月,靴子終于要落地了。
“鯰魚”的考驗
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僅僅“守住底線”可能會“失去未來”。
讓第三方支付平臺回歸小額的支付管道,卸下資金沉淀與清算功能,是央行整個“征求意見稿”的用意所在,調整過后,業務的利潤和風險都將由銀行來掌控。第三方支付回歸通道,客觀上給銀行帶來利好,網民們于是調侃道,“央媽”真是親媽。
一個重要的變化是,按照新規第八條,用支付寶的余額向余額寶轉賬,或者用微信零錢向理財通轉賬將受到限制。“寶寶軍團”的資金都必須從銀行卡中流出,中途只能借道第三方支付平臺,不能停留。“寶寶軍團”中被認為流動性最好的余額寶,在許多場景里的支付行為可能將大大受限。
早在去年3月,前一版“征求意見稿”流出,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曾一齊放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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