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爭議】死了還要賠尸體污染費?
2015年6月22日,云南個舊市5名小學生在水庫溺亡。家長與公司,誰該給誰賠錢?
責任編輯:陳愷辰 蔡軍劍
2015年6月22日,云南個舊市5名小學生在水庫溺亡。在事故中失去兩個兒子的李某,將市自來水公司與水務局告上法庭,索賠死亡賠償金等共48萬余元。但被告認為,他們已在水庫邊設立禁止游泳標識,孩子溺亡是因為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且水庫為飲用水源地,事故發生后,公司為處理水質付出了額外成本。于是提起反訴,向原告索賠8900多元“尸體污染費”。8月14日,本案開庭。家長與公司,誰該給誰賠錢?這涉及法律責任的厘定。
正方:
原告認為,發生事故的水庫位于個舊市郊區,周邊人員多,與學校只有一路之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市自來水公司與水務局作為水庫的管理者與使用者,沒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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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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