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蹊蹺的執行代理案 “司法黃?!?,還是正常代理?
商人馬惠忠懷疑自己碰上了“司法黃?!保涸谝黄饦说臑?000萬元的執行案件中,有人故意設置障礙,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關系的律師,代理費500萬元
責任編輯: 蘇永通 實習生 梁嘉瑩 鄭麗嬌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負責審理和執行該起標的為2000萬元的借款案。
商人馬惠忠懷疑自己碰上了“司法黃牛”:在一起標的為2000萬元的執行案件中,有人故意設置障礙,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關系的律師,代理費500萬元。
“紙上”的代理律師沒給當事人打過電話;“真正的代理律師”卻沒有出現在代理合同中,在被當事人舉報后與法官妻子離了婚。兩位律師均否認相關指控。
被自己的“代理律所”告上法庭后,53歲的寧波商人馬惠忠決定,將心中的“司法黃牛”放到聚光燈下。
“我一做生意的,不是被逼誰愿意得罪人。”馬惠忠說。
一年來,他公開舉報的,不少人在寧波法律界赫赫有名: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主任袁裕來及其合伙人周正付,浙江怡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利和,寧波市中級法院原執行處處長徐寅森,還有馬利和剛離婚不久的前妻、寧波中院審判監督庭法官施麗君。
“他們欺負我不懂法,沒有直接的法律證據證明,但我就是要說出來,讓大家評評這個理。”馬惠忠說。
在馬惠忠的懷疑中,這些人或多多少,都參與到了“坑害”他的“司法掮客”利益鏈中——他們在一起標的為2000萬元的執行案件中設置障礙,迫使他去找熟悉法院關系的律師,被收代理費500萬元。
雙方最終撕裂,是由于代理合同訴訟糾紛,馬惠忠被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起訴到法院,索要代理費525萬元。而馬惠忠則將上述提及的當事人舉報到了寧波市紀委等部門。
但這些被提及的當事人,均否認了上述指控。當南方周末記者幾次聯系他們,試圖見面詳細了解情況時,也均遭到了拒絕。
執行不動,被迫請律師?
馬惠忠說自己本來沒打算找律師。2008年,在寧波市中級法院贏得一場標的為2000萬元的民間借款案后,他當時對拿到錢滿懷信心。
“當時案子已經勝訴,對方的被執行財產也已經被查封,而且申請查封的只有我一個人。我想執行應該沒什么問題。”馬惠忠說。何況當時他經濟拮據,“之前為了打官司,還賣掉了一套房子”。
“我沒想到,案子執行比勝訴還難。”馬惠忠說。案號2008甬民二初字第53號的異地執行案,同樣由寧波市中級法院負責。
終審后不久,他就來到法院申請執行。一開始接待他的,是寧波市中級法院執行庭法官徐京波。“徐法官人很不錯,在辦理正常手續后就啟動了執行程序。”馬惠忠說,其間,徐京波還應他的要求,專程趕赴執行財產標的所在地黑龍江省。
“應該是2009年,最后一次,是在調查房產的產權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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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