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國資委
中國龐大的國有資產該如何管理,長久以來存在著針鋒相對的兩條路線圖。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的正式出臺,讓這一問題重新成為萬眾焦點。國資委何去何從,則是其中核心所在。
責任編輯:馮禹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實習生 陳遠林
中國百萬億巨額國資的管理問題,一直是萬眾矚目的焦點議題。圖為上市國企中信重工的工人們正在車間工作。
中國龐大的國有資產該如何管理,長久以來存在著針鋒相對的兩條路線圖。國企改革頂層設計方案的正式出臺,讓這一問題重新成為萬眾焦點。國資委何去何從,則是其中核心所在。
2015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正式出臺。
這份文件是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重啟國企改革之后,關于國企改革“1+N”頂層設計中的“1”——一份統領性的國企改革路線圖。其配套的“N”——關于國資管理體制、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央企分類和重組等文件,還將陸續出臺。
長達8章、30節、1萬多字的指導意見中,最引人關注的焦點之一是,以國資委為核心的國資管理體制將何去何從。
“婆婆”與“老板”之變
指導意見專辟一章述及如何“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其中國資委雙重職能的調整與弱化,備受關注。
中國的國有資產有兩套管理體制,其中金融與文化類企業國有資產由財政部履行出資人職責,實業類國有資產則由2003年成立的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
指導意見將改革范圍從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中的“國有資本”,縮小到了“國有企業”,暗指改革暫不會波及金融與文化類國資,而限于國資委系統。“因為國資的牽涉面太廣了,不好提,不同意見和觀點比較多。”一位接近國資委的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兩套國資管理體制大相徑庭。財政部主要通過匯金公司來管理金融國資,其體制接近于新加坡淡馬錫模式;而國資委則用“管人管事管資產”的方式直接監管國企,如中央級國資委直接監管112家央企,地方國企則由地方國資委監管。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國資改革做出“管資本”和“成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部署后,不少人解讀是實業類國資將復制匯金模式,而國資委淡出。不過,國資委似乎并不這樣認為。
各界對國資委系統的主要質疑,集中在其既當國企的“老板”(出資人)又當“婆婆”(監管者)的角色沖突,和其行政化的管理風格。
本次指導意見專辟一章(1400余字)述及如何“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其中,國資委雙重職能的調整與弱化,備受關注。
指導意見以“管資本為主”為基調,做了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等四項改革部署。
其中對于國資委的“婆婆”(監管者)職能,指導意見要求,“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改變行政化管理方式”。
換句話說,國資委不再對國企用行政化方式過多監管。其他部委的公共管理職能也不再通過國資委這個“統一出口”行使。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李曙光對文件的解讀是,國資委將回歸真正的出資人身份,其監管職能將分配給紀檢、反貪、食品安全等部門。
在“老板”(出資人職責)角色上,指導意見明確,將由獲得國資委授權的國有資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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