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車庫應當歸誰所有?
問題的關鍵是要盡快厘清物權法關于小區車位的歸屬問題。
責任編輯:呂宗恕 實習生 陳曉艷
對于小區車庫車位歸誰所有的問題,學界曾經有業主共有說、開發商所有說、國家所有說和約定歸屬說等幾種意見。
2007年3月16日通過的物權法第七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這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該條第二款規定:“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這就等于確認,開發商是擁有車庫所有權的,而且,車庫是可以脫離土地使用權而單獨存在的。否則,開發商就無權出售、附贈或者出租車庫。
這一立法規定,明顯損害了法的公平正義精神,侵奪了業主們的土地使用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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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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